湖北畜牧师、兽医师职称评审的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认定或申报农艺师(畜牧师、 兽医师、水产工程师、农机工程师)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农业技术工作,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农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后, 从事农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并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 上。
4.本科毕业或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农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取得并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5.农业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农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并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6.农业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农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取得并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专业能力】
申报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水产工程师、农机工程师) 任职资格者,必须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当地农 情和生产特点,能解决生产、技术推广等工作中的技术问题,能对有关专业活动进行理论分析和总结。
【业绩条件】
申报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水产工程师、农机工程师) 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
(1)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市(厅)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奖励2次以上。县级以下申报者,获得县级以 上科技奖励或上级农业主管部门业务工作奖励1次以上。
(2)参加的技术推广或研发项目,经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取得显著效益。
(3 )在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1、第 2作者),或在市(厅)级以上学术交流会(论坛)交流论文2篇以 上。县级以下申报者,撰写规范的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可行性报告)、试验总结、调研报告、生产技术意见等不少于1篇。
(4)编写县级以上应用的本专业技术推广科普读物、技术资料累计1万字以上,或参加编写技术培训教材(讲义)(1万字以上), 或针对当地农业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开展技术指导咨询服务, 并取得较好效果。
(5)引进适合当地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并指导应用,或从事技术推广工作,使当地一项以上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普及率有较大提高,效益显著。
(6)参加制定本辖区农业生产发展或技术推广规划、计划,或参加当地本专业生产情况调研,独立完成技术调研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申报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助理水产工程师、助理农机工程师)任职资格者,要求能制定试验、示范和技术工作计划,组织并参与实施,对实施结果进行总结分析;能指导生产人员掌握技术要点,解决生产中一般的技术问题;能撰写调查报告和技术工作小结;能负责并组织实施试验示范、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等相关工作,能独立完成技术总结、案例分析、培训讲义编写等。
5.申报农业技术员任职资格者,要求能参与试验、示范等技术工作,承担试验、示范工作中的技术操作,并在技术推广中,指导生产人员按照技术要求进行操作,能正确进行记载和整理技术资料,较好完成具体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