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晋人社厅发〔2021〕28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550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办发〔2022〕16号)精神,2022年晋中市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如下:
申报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申报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爱岗敬业,热爱“三农”,勇于改革创新,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实践中起引领作用;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且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
(一)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师
1、学历条件
申报人员须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对县级及以下基层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学历与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相同的,须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2002年12月31日前),且任现职满10年(2012年12月31日前聘任)。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本单位经过学历清查登记证实了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毕业文凭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
2、资历条件
具备中专(职高、技校、高中)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任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满5年(2017年12月31日前聘任);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任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满4年(2018年12月31日前聘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任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满2年(2020年12月31日前聘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未根据有关规定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的,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任职时间。企业及非公有制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时间,可按照相应任职时间计算。
3、年度考核
申报评审农艺(畜牧、兽医)师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任助理期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累计不少于4次(获研究生学位不少于2次),评审当年或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和未定等次的不得计入任现职年限,考核称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4、学术水平与业绩成果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和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能对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进行技术指导,承担本专业范围内,初级技术人员的培训教学工作及开展本专业技术推广、咨询服务工作,编写专业教材资料和技术推广咨询服务资料至少1万字;
(2)能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技术推广工作计划、规划或对所从事专业技术理论有较深的研究,其学术研究成果对农业生产和专业技术工作有指导作用或能发现生产及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和总结,形成调研报告(至少6000字)。
编写的资料、计划、规划、调研报告必经主管领导和本单位认可。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本专业学术技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字数不少于2000字。
(二)申报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
1、学历、任现职年限
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大学大专学历,任农业技术员满2年(2020年12月31日前聘任);或具备中专(职高、技校、高中)毕业学历,任农业技术员满4年(2018年12月31日前聘任)
2、年度考核
申报农业系列助理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称职以下及未定等次的不得计入任现职年限。
3、学术水平与能力
了解本专业科学技术动态,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参与开展科技实践和群众性科技推广活动。能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技术工作计划、规划(1篇);或能发现生产及专业技术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和总结,形成调研报告(1篇)。编写的资料、计划、规划、调研报告必经主管领导和本单位认可。
(三)申报农业技术员
1、学历、任现职年限
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专(职高、技校、高中)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2021年12月31日前)
2、年度考核
申报人员在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应在称职(合格)以上。
3、学术水平与能力
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