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兽医师初、中级职称申报程序
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晋人社厅发〔2021〕28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550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办发〔2022〕16号)精神,2022年晋中市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程序如下:
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范围内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即可进行申报。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业绩成果符合条件的,首次申报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力、同等资历人员,直接申报。助理工程师(水产专业)符合条件的可申报畜牧师或兽医师,助理工程师(农业机械化)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农艺师。
(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应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代表共同组成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出具审核意见。
(三)逐级审核申报。市直部门的申报人,由各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推荐函报送评委会。各县(区、市)的申报人员,由各县(区、市)人社局审核并出具推荐函,报送各县(区、市)农业农村局,由各县(区、市)农业农村局复核汇总后报送评委会。在报送材料时,需将申报人员原件、复印件一并报送。
(四)申报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实行“三公示”。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 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个人申报材料,单位推荐意见三次公示,每个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