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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23年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和取消公示第一批官方兽医第6号
更新时间:2023/12/28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为做好饲料生产企业行政许可,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申请2023年省级预算-畜牧业转型升级资金,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审核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农函〔2018〕6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关于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1〕25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官方兽医资格确认条件的函》(农办医函〔2015〕1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粤府〔2020〕1号)有关规定,现对市、镇街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的4人的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及71人的官方兽医资格取消予以公示。

  一、通过行政确认并经网上公示无异议的,确认或取消其官方兽医资格。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四、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12日起到1月20日止,共7个工作日。

  五、公示联系方式: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中心H座8楼,邮编:523001,电话:0769-22830861、0769-22830863。


  附件:东莞市2023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拟确认和取消人员名单(第一批)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0日


各镇街农林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加快农民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掘培育更多大国农匠,引导带动广大农业生产主体学习应用先进技术、提高生产和经营技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请各镇街推荐“大国农匠”农民技能人才(种养能手类和农村电商人才类),每个镇街不少于1名,填报推荐“大国农匠”农民技能人才信息(详见附件)。  种养能手类的技能人才要求是长期在农村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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