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级农艺师任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任 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本系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 或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评审条件】
(一)任职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 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解决农业农村生产中的复杂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
(2)主持、承担研制开发或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 品、新方法等,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有一定规模的应用成效。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较高经 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4)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的农业农村重大工程、计划、项目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或在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 务、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 源保护利用、重要机械化利用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或作为主要编写者,参与编写的农业农村重大政策法规、发 展规划、技术标准和规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技术培训教材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
(5)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专家认可。
(6)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能够指导中级职称技术人员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二)业绩成果
取得本系列中级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1.参加编制国家标准、导则、规程、规范1项;或作为第一 起草人主持编制已颁布实施的行业(地方)标准、导则、规程、 规范、行业性或区域性规划、实施方案、办法等1项;或作为主 要完成人编制已颁布实施的行业(地方)标准、导则、规程、规 范、行业性或区域性规划、实施方案、办法等2项。
2.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本专业科研或示范推广项目1项;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部)级重点示范推广项目1项,通过市(州)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或认可。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 实现成果转化,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或获省级知识产权局专利奖优秀奖1项(证书获得者)。
4.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选种育种、品种改良、土肥开发、 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控、农业区划、畜牧兽医类、水产养殖、渔业资源养护与增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农业资源保护 利用、农业机械化等项目2项以上,通过市(州)级以上行业主 管部门鉴定(验收),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5.主持农业实用技术推广项目,使当地1项以上农业技术的 推广应用普及率有较大提高,效益显著,增产或增收10%以上, 通过市(州)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或认可。
6.主持完成选育良种1个或引进优良品种示范2个,经省级 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登记或认定,并推广应用。
7.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重大灾(疫)情防治工作,制定预 防、控制、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取得重大成效;或主持完成重 大灾疫重建工作,技术贡献显著,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和生态效益,得到市(州)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8.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1项证书获得者;或作为主 要完成人获市(厅)级科技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在县、 乡镇单位工作的排名前5。兽易.通.搜集,整理
9.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三等奖以上1项证书获得者;或作为 主要完成人获省农业丰收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在省和市(州)单位工作的排名前5,在县、乡镇单位工作的为证书获得者。
10.因专业技术工作或在“三农’’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市(州) 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通报表扬),或 获省级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个人获得者。
在本条1、2、3、4、5、6、7款中,要求“主持”完成的,在市(州)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即可,在县、乡镇 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即可;要求“主要完成人”的,在市(州)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排 名前5;在县、乡镇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7。
(三)学术成果
取得本系列中级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其中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1篇;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3篇写作.指导.加微syt126v(县、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2篇)。
2.在全国学术会议上交流本人独立撰写学术论文3篇。
3.出版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4.撰写由本人参与完成的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示范推广 项目的专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或总结4篇,其中通过 同级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证、批复或发布2篇。
5.出版水平较高、适用性强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讲 义,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省和市(州)、县、乡镇单位工 作的申报人员分别完成6万、4万、2万字以上。
6.在乡镇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撰写本人参与的推广应用项 目可行性报告、调查报告、技术总结等3篇,学术观点准确,数据齐全,结论正确,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其中1篇在县域范围内推广和交流。
(四)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由2名以上同行专 家(具有正高级职称)署名推荐或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行业主管 部门(党委、党组)推荐破格申报农业系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破格申报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任职资格者, 除须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科技奖1项的证书获得者;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 奖1项的证书获得者。
2.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的主要完 成者;或市(厅)级科技奖一等奖3项的主要完成者(在市<州> 单位工作的排名前5,在县、乡镇单位工作的证书获得者);或 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2项或三等奖4项的证书获得者; 或市(厅)级科技奖一等奖6项的证书获得者。
3.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的主要 完成者;或省农业丰收奖一等奖2项或二等奖4项的主要完成者(在市<州>单位工作的排名前5,在县、乡镇单位工作的证书获 得者);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二等奖以上2项或三等奖4项的 证书获得者;或省农业丰收奖一等奖4项的证书获得者。
4.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2件以上,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或作为主 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知识产权局专利奖金奖1项;或国家 级专利奖优秀奖1项证书获得者。
5.因专业技术工作或在“三农”工作中表现突出,获省(部)级表彰(通报表扬);或省级技术奖二等奖以上个人获得者。
6.在大扶贫、大生态等战略行动以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 行动中,深入基层服务2年以上,作出突出贡献,获市(厅)级以上表彰(通报表扬)。
7.在县乡农业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中级专业技术 职务满2年,业绩突出,且符合以下要求:具备大专学历,在基 层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5年;或具备中专学历,在基层专业技 术岗位工作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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