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畜牧兽医师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1〕20号)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3〕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辽宁农业行业实际,经厅党组研究,并商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23年辽宁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辽宁省农业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个人申报需报送的具体材料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使用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表格)一式三份,请用A3纸张双面打印,折叠装订,贴好1寸彩色照片,封面上的单位名称须与加盖的单位公章一致;
2.《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三份(装订一份,不装订两份);
3.《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附件2)三份(装订一份,不装订两份),正常晋升人员除外;
4.《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一卷;
5.《辽宁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公示表》(附件3)一份,A3纸打印,电子版(名称格式为市别-姓名-单位);
6.《职称评审公示证明》(附件4)一份;
7.《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中职称证书、奖励证书、成果证书、完成项目、其他业绩材料、论文著作(包括封面、刊号、目录和论文内容)、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证明材料原件(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审卷后退回)。
(二)《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装订相关要求
《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需按目录装订成册,包括:《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正常晋升人员除外)、身份证、职称证书、奖励证书、成果证书、完成项目、其他业绩材料、论文著作(包括封面、刊号、目录和论文内容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近三年年度考核、其它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组卷时要按照上述项目顺序进行装订,较厚、较大的材料,请双面复印后选择主要部分装订入卷,《报评材料》应在200页以内。其中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其他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三)统一格式、规范上报
报送农业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一律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制订的规范化表格。《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需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评审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一)各市农业农村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须汇总申报人员情况,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其他省直单位由主管部门盖章后报省农业农村厅。
各单位须统一汇总申报人员情况,集中上报,个人报卷不予受理。各单位上报申报材料时应当认真填写《辽宁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一览表》(附件1),将纸质版加盖公章,与电子版一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二)省农业系列高级评委会例会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10月中下旬召开(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省直有关单位报卷截止时间为9月25日,各市报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含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联 系 人:李哲斐 崔跃峰
联系电话:024-23448818,024-86260102
电子邮箱:lnnyxcps@163.com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60号崔跃峰收
附件:(附件1-4打包文件点击下载)
1.辽宁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一览表
2.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
3.辽宁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公 示表
4.职称评审公示证明
点击查看: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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