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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鞍山市农业中高级系列职称评审安排
更新时间:2022/11/23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关于鞍山市工程、农业、经济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单位、各专业技术人员:

鞍山市工程、农业系列中高级、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定于近期开展,具体安排为:

1、工程、农业系列中级职称笔试时间为11月26日、27日。

2、工程、农业系列高级职称笔试时间为12月3日、4日。

3、工程、农业、经济系列高级职称和部分不参加笔试的中级职称答辩时间为12月10日、11日。

考试和答辩地点均在鞍山市职教城,具体时间和地点会陆续通知,请参评人员做好备考和相关防疫工作准备。

附件1 2022年鞍山市工程、农业系列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疫情防控告知书(动态调整,请参评人员持续关注)

2022年鞍山市工程、农业系列

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疫情防控告知书

(动态调整,请参评人员持续关注)

为确保2022年鞍山市工程、农业系列、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平稳顺利进行,根据当前国家和辽宁省疫情防控、鞍山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结合评审工作实际,现将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
参评人员不得以参加评审为由拒绝执行疫情管控措施。
一、考前准备事项
(一)考点检查相关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辽事通健康码”(绿码);
(3)“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
(4)本人入场前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域外参评人员(有鞍山市以外行程,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记录为准)还应提供《疫情防控承诺书》,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登记和测温。经现场核验,“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均符合要求,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根据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告(鞍疫防指办〔2022〕138号)》精神,结合考试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域内参评人员须提供本人入场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
 域外来(返)鞍参评人员抵鞍前24小时要通过登录“易鞍码”微信小程序、拨打“12345”热线或点击http://h5.eas.lnfht.com链接进行主动报备。抵鞍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入鞍通道防疫服务站进行扫码测温、报备查验和免费核酸检测。
 域外高风险区来(返)鞍参评人员,抵鞍时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居住地进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不具备居家条件者仍须实行集中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第1、3、5、7天由属地上门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参评人员入场时须提供本人居家隔离期间全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入场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
 域外低风险区和7日内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鞍参评人员,抵鞍后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一人一户或一家一户,赋码管理,非必要不外出,第1、3天由属地上门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参评人员入场时须提供本人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全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入场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
 常态化防控地区(即除高、低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来(返)鞍参评人员,抵鞍72小时后建议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密闭公共场所。参评人员入场时须提供本人入场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
 因抵鞍后需进行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建议参评人员预留足够时间提前抵鞍。关注并执行鞍山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方能正常参加考试。
二、评审当天具体要求
参评人员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自觉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
(一)进入考点时参评人员应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并现场出示防疫检查相关证明材料。
(二)经核验,“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符合要求,扫描“易鞍码”,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评审。
(三)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除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的,方可参加评审。
(四)参评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审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参评人员;
3、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参评人员(依据鞍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应当或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封控区、管控区人员以及其他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具体范围可查询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鞍山市疾控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参评人员不得以参加评审为由拒绝执行疫情管控措施);
4、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参评人员;
5、“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参评人员;
6、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参评人员。
若参评人员存在不得参加评审的情形,则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参评人员自行承担。
三、参评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一)参评人员应主动了解并严格遵守鞍山考区疫情防控要求,随时关注鞍山疫情防控信息更新(请关注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号)。
(二)参评人员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
(三)参评人员应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提前做好评审当天的出行安排。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评审当天,参评人员应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提倡参评人员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
(四)评审当天,参评人员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评审期间,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规范佩戴。
(五)评审结束时,参评人员离场时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开,不得拥挤,确保人员安全间距。
四、其他要求
(一)参评人员应认真阅读《2022年鞍山市工程、农业系列、           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做好相应准备。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参评人员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终止评审;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 2022年鞍山市工程农业系列、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辽宁省以及鞍山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参评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调整,以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附件2 辽宁省2022年度职称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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