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流程
用人单位自行注册账号,有关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和中评委需按照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申报管理平台,对申报人员的信息进行审核和报送。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一)注册登录。打开申报管理平台,点击“用人单位登录” 一一“法人登录”后,进行注册。首次登录用户,需下载打印用人单位委托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PDF扫描件,提交系统审核,审核通过会收到12333短信提示。
(二)信息审核。登录后系统会显示需要审核的业绩档案资料和职称申报申请。点击“业绩档案审核”,对专业技术人员的 基本信息和相关业绩档案进行审核。点击“评审资格审查”,对 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信息进行审查。注意:申报人员的业绩档案 未完成审核前,无法进行职称申报。
(三)用人单位逐条逐项对申报人员的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查,如发现资料提供不全,信息有误等,及时退回修改;审核无误后,导出申报人员“评审表(公示版)”,经过5个工作日的 公示无异议后,录入公示情况和审查意见(示例:经审核,XXX同志符合农业技术(工程)正高级(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无误,并于XX月XX日至XX日在XX单位进行了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同意报送),点击“通过”按钮,并按照所属关系提交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查。
二、有关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一)申报人员单位所在地主管部门登录申报管理平台,点击“申报业务管理”一一“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点击“收费设定”,对系统默认的“收费”选项调整为“不收费”(审核环节均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点击“待审查”,对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具备申报资格的人员,点击“审查不通过”并说明理由; 对资料提供不完整、有误的人员,点击“退回修改”并注明需修改的内容和限定提交时间;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点击“审查 通过”,并签署审查意见兽易.通.搜集,整理。
3.所有申报人员信息审查通过后,点击“审核推荐”,提交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查。
(二)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按照上述操作步骤进行审核推荐, 并提交至上一级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和相应中评委推荐评审。
三、审查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必须本着对申报人员负责、对单位负责的态度,认真及时对申报人员的基础信息、相关业绩档案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每项职称申报信息需要佐证材料支持, 如未上传佐证材料或上传不正确的,及时退回修改补充。
(二)各级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职,对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 材料进行仔细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年度考核、继 续教育、事业编制人员评聘结合以及自评分申报、生产经营主体 申报、标志性业绩申报等条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直接退回; 对不符合要求且模糊不清的材料,退回要求重新填报。系统操作有疑问的,可咨询申报管理平台“帮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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