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正高级畜牧专业职称评审条件及要求
宁夏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条件及要求
(一)学历和任职年限应具备下列条件: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取得并聘任在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岗位上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二)专业知识能力要求
1.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高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或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
2.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具有对大型项目设计、组织实施、评估鉴定的能力;
3.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解决农业农村生产中的复杂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4.具有指导培养中青年技术骨干、副高级及以下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三)专业工作业绩与成果要求
工作业绩与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中的4条,其中必须具备1—5中的2条以上: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自治区(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前10名);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自治区(部)级及以上本专业科技计划项目2项(前10名),或完成市(厅)级本专业科技计划项目3项(前5名),具有重要科技创新和良好应用前景,通过项目下达单位组织的鉴定或验收;
3.独著或以第一作者在CN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含国家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
4.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在本领域获普遍好评,本人撰写5万字或图册3万字;
5.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制本专业国家标准1项,或行业标准1项,或自治区级地方标准2项,并正式发布实施(前7名),在本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6.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自治区(部)级及以上本专业农技推广项目3项(前5名),或完成市(厅)级本专业农技推广项目4项(前3名),通过项目下达单位组织的鉴定或验收;或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在推广免疫、检测等综合防控措施中,控制或净化两种以上动物疫病,并得到自治区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验收,或开展检测新方法的研究并通过省级技术监督部门授权认证3项;
7.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3项(前10名),在农业生产中得到实际应用;
8.作为主要完成人,研制开发新产品、新品种2项(前7名),并获得自治区(部)级以上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得到较大规模推广应用;
9.获得自治区(部)级及以上工作奖励或技术荣誉称号。
点击查看:《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