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工作经历和能力: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解决农业农村生产中的复杂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中级职称技术人员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承担研制开发或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得到一定规模的应用。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较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3)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的农业农村重大工程、计划、技术、项目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或在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务、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或作为主要编写者,参与编写的农业农村重大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规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技术培训教材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
(4)取得的本领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认可。
业绩分值要求:
(一)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业绩至少具备3项及以上赋分项目,其中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时,工作业绩累计积分不低于以下分值要求:
1.论文累计积分不超过要求分值的40%。
2.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累计积分不超过要求分值的30%
3.专项调查报告、检测报告、专项监测、评估报告累计积分不超过要求分值的40%。
4.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咨询报告累计积分不超过要求分值的30%。
5.荣誉累积分值不超过要求分值的20%。
6.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累计积分不超过要求分值的40%
(二)各地区累计积分不低于以下分值要求:
1.在西宁、海东市区工作,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期间,业绩要求分值累计达到:助理级l50分、中级500分、副高级1200分、正高级1800分。
2.在湟中、湟源、大通县及海东市属各县(不含化隆县)
工作,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期间,业绩要求分值累计达到:助理级l50分、中级400分、副高级1000分、正高级1600分。
3.在海南州(不含兴海县)、海北州(不含刚察县)、海西州(不含天峻县和唐古拉山镇)、黄南州(不含泽库、河南县)及海东地区化隆县工作,任现职后业绩按分值表累计积分:助理级l00分、中级300分、副高级800分、正高级1300分。
4.在玉树州、果洛州、海南州的兴海县、海北州的刚察县、海西州的天峻县和唐古拉山镇、黄南州的泽库县和河南县工作,任现职后业绩按分值表累计积分:助理级l00分、中级200分、副高级600分,正高级1000分。
5.农经专业的分值要求根据以上地区划分,高级分别降低200分。
点击查看:《青海农牧系列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