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廉江市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
根据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部署,为做好2022年度廉江市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申报评审农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为在廉江市内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农业技术含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土肥、畜牧、兽医等专业。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号)等有关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提交2022年度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申报人资历年限计算截止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五)申报材料的实效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
(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三、申报方式和材料
(一)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对于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后,由市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市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人员须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职称评审使用省人社厅统一制作的表格,《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必须与系统所填内容保持一致。其他相关评审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下载。
(三)尚未有账号的单位应向属地人社部门申请建立“人事单位用户账号”(已申领的继续有效),待人社部门设置好账号后。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在系统申请个人账号并提交申报数据和电子申报材料。
(四)申报人根据本人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和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其中包括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在岗相关证明材料。
四、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单位审核评价小组应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提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凡送审的申报材料须单位证明属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评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结果后及时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核。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受理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及时书面告知申报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其他
(一)各有关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我省职称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单位职称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各有关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双(评前、评后)公示制度。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
(三)材料受理时间及报送地址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
材料受理地址:廉江市农业农村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59-6689709
(四)证书发放
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职称电子证书打印操作可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通知公告”中置顶通知查询。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表序 | 表名 | 份数 | 报送要求 | 备注 |
表一 | 送评材料目录单 | 2 | 表头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 |
表二 | 广东省职称评审表 | 1 | 1.通过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如有修改,网上系统也要对应更改 2.封面、第3、11、12、13页需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双面打印,表格不断页,排版需正确 4.必须按顺序用胶水粘贴,切勿用订书机装订。 | |
表三 | 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 10 | 1.A3大表 2.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复印件9份 3.公示日期需与表二一致 | |
表四 | 证书、证明材料 | 1 | 1.双面打印,封面需核对人签字,盖公章 2.内页需申报人签字,提供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章 3.社保证明贴在其他证明材料页。 | |
表五 | 业绩、成果材料 | 1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章。 | |
表六 | 贴职称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 | 1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章。 | |
表七 |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 | 1 | 1.学历、职称证书等需在真假栏对应划勾 2.本单位和上级人事部门均需加盖公章,公示日期是5个工作日,需与表二、表三公示日期一致。 | |
表八 |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 | 1 | 1.如有聘任,请提供相应年限聘任考核表; 2.需要提供评审要求从事年限对应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和单位公章。 | |
其他 | 承诺书 | 1 | ||
专业技术工作报告 | 5 | 原件,盖单位公章 | ||
备注:1.所有评审表格需双面打印,按顺序排列好,放入文件袋。 2.所有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和单位公章 3.必须将系统资料提交评委会后再报送纸质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