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
2.考生入场除携带必要的文具(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橡皮)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或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3.考生进入考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核验。
4.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5.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交卷出场。
6.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按要求在试卷和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考区、考点和填涂准考证号等规定信息。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答题卡一律作废。
监考员未宣布前,考生不得阅读试卷;监考员宣布考生开启试卷后,考生应首先检查试卷有无缺页和印刷问题,如有这些问题,应向监考员申请更换,一旦考试开始后,不得申请更换试卷。
7.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在试卷和答题卡上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文字部分,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机读信息点;答题卡上禁止使用涂改液,不按上述规定要求作答的,其答题卡无效。
由于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答题卡损坏的不予更换备用答题卡。
8.考生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模糊或答题卡污损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窃、抄袭他人试卷;不准为他人抄袭提供方便,不准夹带、冒名替考或换卷;不准吸烟。
10.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得携带试卷和答题卡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和答题卡分别翻放在课桌上,待监考员核验回收后方可离场。
11.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工作。对违反《考场规则》、不服从监考员管理的考生,监考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