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兽易通!-全国执业兽医考试网 网站首页 兽医课程 兽医题库 微信关注 宠物医师
搜索
浙江|河南|广东|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山东|山西|湖南|安徽|江西|福建|黑龙江|湖北
广西|贵州|云南|四川|陕西|重庆|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辽宁|吉林|海南|内蒙古|全国
    
您现在的位置: 兽易通 > 兽医职称 > 辽宁 > 正文:2024年辽宁省农业职称评审答辩工作通知
2024年辽宁省农业职称评审答辩工作通知
更新时间:2024/12/2 职称申报入口 论文发表 微信关注

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农业系列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4〕4号)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农办人发〔2024〕505号)要求,现就2024年全省农业系列职称评审答辩工作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参加人员

通过初审的农业系列高级职称参评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与方式

(一)时间:2024年12月7日。

(二)地点:在沈阳市委党校(沈阳市浑南区莫子山路16号)4号楼4101会议室签到候考,在5号楼学员宿舍B座3楼参加现场答辩。

(三)本次答辩分为上午、下午两个半场(具体场次见名单)。上午场签到时间为12月7日7:50-8:20,8:20后禁止入场,8:30正式开始答辩;下午场签到时间为12月7日12:50-13:20,13:20后禁止入场,13:30正式开始答辩。个人答辩时间当日候考时明确。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省直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市(本单位)答辩相关联络组织工作,及时通知参评人员按时参加答辩相关的各项活动。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及职务,手机号)请于12月2日17时前报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邮箱:lyj13889852973@qq.com)。

(二)请参加答辩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本通知复印件,准时签到候考,按要求参加答辩,未按时签到或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不再进行补考。参加答辩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冒名顶替等违反答辩纪律行为,当场取消参评资格。

(三)答辩人员签到之后,请在指定位置候考,不得随意离场。如确需暂时离场,需经现场工作人员同意。接到答辩准备通知后,请按照指定方向前往答辩房间,不得中途擅自偏离路线、随意走动,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李玉杰 电话:13889852973

崔跃峰 15998803197

附件:2024年农业系列职称评审答辩人员名单

辽宁省高级农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评审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

===

如果有朋友想要了解关于职称论文怎么发表?如何投稿?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小编为您解答。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APP下载 - 小程序 - 短视频平台 - 网络课程 - 公众号
兽医通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8-2046, SYT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7
拨打服务热线
18158525008
客服在线
点击咨询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