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根据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2022年度建设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济宁市基层农业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已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评审会议,经材料审核、专家评议、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确定了侯再年等57名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附后)。
根据职称评审有关规定,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的公正合理,现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异议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的反映意见。
联系单位: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37-2348283
邮 箱:nyjrsk@ji.shandong.cn。
通信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省运会指挥中心A0577
附件:2023年度济宁市基层农业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pdf
济宁市基层农业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的通知各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8月18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山东省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第一条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