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棉花生产技术指导站成立于1991年,是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直属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拟定全省棉花生产规划,组织棉花生产、技术培训和棉花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以及全省农垦系统科技示范与推广、信息收集与发布、对外技术交流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棉花生产技术指导站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博士研究生,中级岗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棉花生产技术指导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要求,详见《山东省棉花生产技术指导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9年10月1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三)不得应聘人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www.sdny.gov.cn)等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或者直接递交材料提出应聘申请。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2019年10月16日-2019年10月28日)。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sdnyrs@126.com,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单份材料的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材料名称。报名材料包括(均为扫描件):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
(2)就业推荐表(含所在院系盖章的成绩单),并提供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棉花生产技术指导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JPG格式)。
(5)科研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6)在职人员应聘的,需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省农业农村厅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个人提交报名信息后72小时内通过邮件告知。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资格复审
面试前考生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进行复审。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含所在院系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棉花生产技术指导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科研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经审查符合面试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按符合资格条件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以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每个应聘者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该岗位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本岗位全体面试人员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函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按规定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省农业农村厅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宫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352836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2019 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棉花生产技术指导站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