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我区将组织实施2023年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定向招聘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2人,其中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26人,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6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通州区所辖区域范围内各乡镇街道符合招聘条件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廉洁自律,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社区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组织认可,群众公认。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北京市户籍。
6.在北京市社区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
7.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一般要求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
(2)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集体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
(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
(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其他优秀社区工作者,一般要求为中共党员,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经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满5年;
(2)在社区工作期间个人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
(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
(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特别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推荐函,年龄可适当放宽。
8.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年龄和任职、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具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仅可选择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优秀社区工作者一种类别。报考人员工作社区所属乡镇街道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材料不全不接受报名,原件在现场审核后当场退回。初审通过后,各乡镇街道统一报送审核通过人员报名表及报名材料,进行区级复审。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7月26日。
2.报名地点:报考人员根据其工作社区所在的乡镇街道,去往相应的现场报名处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具体联系方式、地址及办公时间详见附件1。
3.报名要求:请报考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请根据岗位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填写完整的《通州区2023年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打印一份(手工填写报名表无效), 并粘贴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其中诚信声明处须本人手签姓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若报考人员为集体户口,需持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口管理部门公章);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1寸免冠照片1张(与报名表照片同一底板),背面写清本人姓名、身份证号;
(6)社区任职期间签订的《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服务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累计年限需满足报名条件;
(7)社区任职期间所有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由存档部门盖章确认);
(8)社区任职期间个人或所在集体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的,须提供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人员类别为优秀社区工作者的,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为中共党员的相关材料;
(11)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个人条件符合招聘要求。
(二)领取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4日到现场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联系方式、地址及办公时间详见附件1。
(三)公共基本能力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8月5日(星期六)上午
《公共基本能力测验(管理岗)》 90分钟
9:00—10: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参加公共基本能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客观题组成,满分为100分,须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综合素质评价
区委组织部会同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以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以任职期间工作业绩、重点任务表现、考核奖励以及任职年限为主要评价要素,对报考人员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基础等情况进行评价。
(五)笔试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查询
笔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统一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http://www.bjtzh.gov.cn/bjtz/home/tzgg/index.shtml)进行公布。
以笔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按实际入围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六)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化解基层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将全程录像。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成绩分别按照20%、40%、4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五天。
面试时间、地点登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查询。
(七)考察和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应聘人员工作社区所属乡镇街道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办理聘用手续,统一纳入街道(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管理。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相应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对应聘人员的违纪违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相关信息,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公开招聘下一步程序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而无法通知本人考试事项的,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四)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不再递补。
(五)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招聘咨询、监督电话:69547947 8081770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应聘人员的咨询效率。)
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组织部
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