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农牧局、区直涉农各事业单位:
经全区农牧推广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业务科目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全区农牧推广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业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1.区直(含拉萨市直)有关单位考生,初级合格标准为55分,中级、副高、正高合格标准为60分。
2.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市直有关单位考生,初级合格标准为50分,中级、副高、正高合格标准为55分。
3.那曲市、阿里地区及全区各县(区)、乡(镇)有关单位考生,初级合格标准为40分,中级、副高、正高合格标准为50分。
二、成绩有效期
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成绩在三个评审年度内有效(含考试当年度),适用于2018年、2019年、2020年三个年度的职称评审。
三、成绩单下载使用
自2018年起推行电子成绩单下载服务,不再发放考试合格证书,参考人员可于2018年11月22日后登陆“西藏农牧信息网”(网址:http://xznm.agri.gov.cn/)按照提示进入考试系统进行下载、打印。通过合格标准的参考人员成绩单在有效期内可作为职称评聘的依据,参考人员所在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和职称评审主管部门对成绩单使用负有审核责任和义务,对因审核不力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8年11月20日
(联系电话:0891-6337215、0891-6364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