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现将学院2021年申报教师系列和实验系列高级、中级职称评审人员信息公示如下。如对申报人员资格、业绩等情况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19日前向组织人事处反映。电话:0791-85712575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9日。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信息公示序号姓名工作单位申报资格评审类型1吴兴林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教授评审2
根据《江西省2023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安排,现将我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面试人员
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有关安排
(一)我厅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23年6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进行,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应于6月13日下午6:00前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打包(命名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短信通知)。
(二)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相应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所学专业名称和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公证处翻译的成绩单。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1)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应包括劳动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或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等,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3年2月);(2)“限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应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证明材料;(3)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4)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需相应提供。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如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请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本人签名)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四)未尽事宜按《招聘公告》要求执行。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2023年6月10日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研究确定27名拟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至7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7月25日前向省农技中心组织人事处反映。监督电话:0791-86210633 省农技中心组织人事处 2023年7月15日 江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