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德市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宣人社秘〔2023〕119号)要求,2023年农业系列〔农学、园艺、植保、土肥、蚕桑、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农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定于2023年10-11月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广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三)在我市以外企业单位工作且人事档案由我市各级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职称评审。经本人申请,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查后, 可参加我市组织的职称评审。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 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及认定)条件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41号〕执行。
三、申报程序
2023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初级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和线下部分材料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 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逾期后申报功能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市人社局或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7:00。
2.申报人员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在“资讯中心”页面下方的 “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前往安徽政务网”,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页面,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3.登录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专栏后,请先在网页右上角“帮助中心”栏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4.申报人员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管理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类别见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申报人按照申报计划要求上传材料,申报类型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常规申报、转评申报。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组 建单位。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6.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申报职称,须上传经主管单位和同级人社部门盖章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 (附件5)。
7.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转专业继续教育证明、聘书(合同〕、继续教育、论文〔技术总结或试 验报告〉、业绩成果、公示证明、工作总结等申报材料。(上传的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8.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另根据系统要求,其他必填项也需填写,否则无法提交。
(二)线下材料报送
报送的线下材料包括:
1.委托评审函(事业单位由各主管部门出具;企业由“两区两园”管委会、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无主管部门的企业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公示并加盖公 章后,由用人单位出具评审推荐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可自行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申报转评、认定的,在表格封面右上角注明“转评”、或“认定”)。
3.对篇幅较长、涉及商业秘密等不便于上传的材料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4.评委会组建单位要求核实的其他材料。
上述纸质材料,请于11月15日前〔双休日除外〕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综合办公室(广德市天官山路9号,联系电话:0563-6042338〕,逾期不再受理。
四、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一)关于时间节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等终算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算,以近五年业绩为主。
(二)关于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 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 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 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
(三)关于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 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 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 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四)关于民营企业申报职称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充分体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贴近民营企业用人需求,进一步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对论文不做限制性要求,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五)关于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 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 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巳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六)关于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 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X皖价费〔2005〕72号〕有关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初级100元/人。
(七)其他有关要求。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审核、谁签字、 谁负责”的要求,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特别是申报人员的身 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业绩和年度考核情况等,逐级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审核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曰。
附件:
1.《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
广德市农业农村厅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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