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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2023年农业中级、高级职称评审通知
更新时间:2023/6/12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农业企业:

根据《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山州2023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文山州2023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及《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放农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权的通知》(文人社发〔2022〕60号)的有关要求,2023年度文山州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拟于9月召开,西畴县农业技术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拟于10月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及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

(一)需装入个人评审材料袋的材料

1.《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附件2)1份,粘贴在材料袋上。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3)一式2份,A4纸排版,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不得增减页。用人单位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明确审核意见。

3.《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附件4)初级职称申报需要纸质版2份,中级、高级职称申报需要纸质版30份,A4纸双面打印。

4.《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套,用A4纸双面复印,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附件目录(必须编录页码);

(2)身份证;

(3)学历和学位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学历实行申报人员承诺制,由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把关。附件5);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至少近5年);

(6)具有法定效力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7)继续教育证明;

(8)学术和业绩成果证明,需引用评审条件的条款,所在单位领导及业务主管部门领导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

(9)成果材料(包括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个人荣誉证书、论文、著作及其他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的有关材料)等。

(10)其它材料。

5.公示情况说明1份(附件6)。经用人单位审核同意拟推荐申报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情况和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6.破格申报须提供2名同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专家推荐表》(附件7)各一式2份。

7.2023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须提供新的成果证明材料,并在材料左上方标注。

(二)各有关单位需报送的其他材料

1.《2023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1份(附件8)。同时报送可编辑电子版。

2.《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1份(附件9),同时报送可编辑电子版。

3.申报人本人照片。所有申报人均提供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10k与30k之间,像素大小为295px*413px,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推广信息平台,严格网络申报。2023年起,推广使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职称评审,具体时间待州人社局通知。若平台启用时间滞后于计划评审时间,将继续报送纸质材料进行评审。全州已从2022年开始全面实行职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实事求是,确保申报资料真实。申报人员须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如实提供相关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变更职称系列专业的,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对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统一以召开评审会议当月截止,即高级职称为2023年9月,初、中级职称为2023年10月。

(三)严格审核,强化责任追究。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所有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审核所有填报内容的相关原件。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四)规范内容,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审核、推荐各环节严格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

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等相关要求进行,未按要求申报推荐的不予受理。《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3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等表格所填报信息务必准确、一致。

四、其他事项

(一)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外,所有申报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做好备份。

(二)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国家或我省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三)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6月25日前(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送至县农科局办公室,初、中级职称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9月25日—2023年9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送至县农科局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艳莲,QQ:1621536356,电话:3031218。

附件:(附件文件打包点击下载

附件1: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pdf

附件2: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xls

附件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4: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docx

附件5:学历学位情况承诺书.docx

附件6:公示情况说明.docx

附件7: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专家推荐表.docx

附件8:2023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xlsx

附件9: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10:职称申报材料填写说明.docx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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