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副高级畜牧、兽医师晋升破格条件:
不满足本条第(一)款学历、资历要求, 但担任中级职务以来,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1.获国家科技奖二等奖以上1项(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1项(第1完成人),或获省部级科技奖三 等奖2项(第1完成人)
2.对在农村一线直接从事生产、农业农村管理服务,能够解决生产难题或身怀绝技的“农把式”、“土专家”、“田秀才”、“种 田高手”、“饲料大王”、“能工巧匠”等高素质农民、技术能手、 乡土专家、非遗传人、致富带头人、返乡就业人员,获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定,且具备业绩成果要求条件中的2项。
3.在本地区、本行业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重特大技术难题1项,得到本市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并经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4.符合业绩成果要求条件中的4项(须同时具备第1项和第 2项),得到本市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并经市级 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业绩成果要求条件]:
1.获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1项(额定人员),或获区局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2项(额定人员,适用区级以下单位人员)。
2.主持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区局级以上科技项目1项,或主要参与完成并通过验收的省部级科技项目2项,或主持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农业农村重大工程、计划、项目1项,或主要参与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农业农村重大工程、计划、项目2项,或主要参与 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区局级科技项目2项(适用区级以下单位人 员)。
3.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获实用新型专利2项(前3名) 或获农业类软件著作权3项(前3名)或主要参与制定并获颁布 的国家、行业标准1项,或主持制定并获颁布的地方标准2项。
4.主持(主要参与)选育、研制、改造、开发、示范推广并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审定、验收的创新性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新资源等1项(个)或主持(主要参与)推广重大技术、重要品种和关键产品的规模达50%以上。
5.主持(主要参与)相关检验检测、试验鉴定、病虫害防控、灾害处置、资源调查与保护、监测监理等工作,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任职期间无责任事故,形成报告并被主管部门釆纳。
6.主持1项或主要参与完成2项本地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病虫草鼠害防治、灾害处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显著减 少经济损失(区级以上单位人员须取得经济效益或减少损失500 万元以上,乡镇级单位人员须取得经济效益或减少损失100万元以上)
7.主持(主要参与)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2项,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取得5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或乡风文明与农耕文化保护传承建设管理的村镇被评为省部级以上优秀示范案例2项,或农民教育培训、专业技能培训、 农业骨干人才培训和创业指导累计2000人次以上且累计授课 500课时以上。
8.作为主要作者出版学术、技术专著1部以上(本人累计撰写5万字以上)或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论文4篇(其中第1作者3篇)或在全国性学术组织、专业协会组织的学术会议上交流发表学术、技术报告3篇(第1作者)或在省部级学术组织、专业协会组织的学术会议上交流发表学术、技术报告5篇(第1作者)或主持编写并被主管部门釆纳的农业农村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报告、政策建议与技术咨询报告、调查报告、重大技术措施、技术方案、技术规程3项,或主持编写技术培训教材(2万字以上)。
9.在参与带领群众致富、发展乡村产业方面,取得明显成绩,获所在区级以上单位或部门认定(适用区级以下单位人员)
点击查看:天津市农业技术系列职称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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