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
洪人社发〔2023〕72号
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湾里管理局人社办、农林办:
为推动我市乡村人才振兴,根据《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人社规〔2020〕2号)、《南昌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实施方案》(洪人社发〔2020〕 25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全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和对象
凡在南昌市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农业种植业、养殖业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及返乡创业大学生、农创客等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农民均可申报。职称名称及对应的专业具体如下:
(一)农艺:职称名称为农民农艺师、农民助理农艺师,对应水稻、油料、蔬菜、瓜果等农作物种植专业。
(二)畜牧:职称名称为农民畜牧师、农民助理畜牧师,对应猪、牛、羊、鸡、鸭等畜禽养殖专业。
(三)水产:职称名称为农民水产师、农民助理水产师,对应水产养殖专业。
二、申报标准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业,献身农村,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享有良好社会声誉,群众公认度高。
2.掌握现代农业技术,有农业生产、经营实践,有推广、示范、带动能力,生产经营达到一定规模、产生了经济和社会效益。
3.无生产和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诚信记录,无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能力和业绩条件
1.申报初级职称人员,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须从事相应农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参加相关农业知识学习培训,在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中,能传授农业科技知识和技艺,进行一般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粮油蔬菜类。水稻等粮油作物种植面积100亩以上;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100亩以上。
(2)畜禽养殖类。养殖场(区)须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按标准配备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且达到以下规模:生猪年出栏量2000头以上;肉鸡、肉鸭等家禽年出栏量10000羽以上;蛋鸡、蛋鸭等家禽存栏量2000羽以上;牛、羊存栏量50头以上。
(3)水产养殖类。淡水池塘养殖面积100亩以上。
2.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须从事相应农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注重农业知识更新,能结合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组织或参与农业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解决技术难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粮油蔬菜类。水稻等粮油作物种植面积500亩以上;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300亩以上。
(2)畜禽养殖类。养殖场(区)须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按标准配备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且达到以下规模:生猪年出栏量5000头以上;肉鸡、肉鸭等家禽年出栏量50000羽以上;蛋鸡、蛋鸭等家禽存栏量10000羽以上。
(3)水产养殖类。淡水池塘养殖面积500亩以上。
(三)直评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和初级业绩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1.返乡创业大学生、农创客等新型农民中,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
2.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等与农业相关的荣誉称号的人员。
3.已取得技师以上资格的农村实用人才。
三、申报审核和推荐
职业农民职称评定,采取个人申报,村委会、乡镇党委政府审核推荐,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审核。初级职称由县区人社职称部门认定,中级职称由市农业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审。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农民按照《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19号)要求,诚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并于2023年6月10日前一次性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南昌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表》(可在南昌市人社局官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一式2份(A3纸型双面打印);
2.业绩佐证材料一份,主要包括从事农业种植业或养殖业近5年以来获得的成果及奖励证书原件,能力及业绩的相关佐证材料(含目录页,装订成册);
3.反映本人在从事农业种植或养殖中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个人业务总结 1份。
申报职称的职业农民从事农业技术工作年限、业绩等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按年头计算。
(二)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村委、乡镇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赣人发〔2003〕35号 )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估,严格把好推荐关,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查并做好公示公展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存在弄虚作假的或其他违规行为的一律不得推荐。
(三)联合资审。县区人社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对各乡镇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申报资格联合审核。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申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申报程序是否规范、申报专业是否与从事专业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要及时退回材料并逐级通知到本人;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材料继续上报,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申报。
(四)材料报送。各县区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的材料统一报送至南昌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报送的申报材料要注重材料的程序完备性、真实有效性、清晰整洁性。在报送材料时,一并附上《2023年南昌市职业农民中级职称评审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
四、有关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各县区、湾里管理局人社、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省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职业农民的申报工作,要对照申报标准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通过,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推行阳光评定,加强全程监督,严格评定纪律。对申报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对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三)建立职称诚信制度。按照《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规定,申报人在申报职称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
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是加快推进我市乡村人才振兴的重大举措,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县区、湾里管理局人社、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要充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尝试,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切实引导广大职业农民积极支持和参与职称评定工作。
市人社局联系人:王冬梅,电话:0791-83884289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杨钟漪,电话:0791-86516569
附件:2023年南昌市职业农民中级职称评审申报信息汇总表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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