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关于2018年执收兽医资格授予工作事宜的公告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1号),现就湖南考区2018年执业兽医资格授予工作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18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4分、208分。
二、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9年1月10日公布,考生自2019年1月10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证书颁发补发
(一)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证书颁发成绩达到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19年1月14日至2月1日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生成《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并于2月1日前,至网上预约的证书领取地(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包括:
1.《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2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或未提交材料,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在2018年10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经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信息平台申请,于2019年1月14日至2月1日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申请地畜牧(兽医)水产局(农委)提交申请材料。经查验通过的,补发资格证书。
四、资格证书领取
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的考生及证书补发申请人员,请于2019年3月4日日至15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预约领取地的畜牧(兽医)水产局(农委)领取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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