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变更和换发
如果动物诊疗许可证有效期内,动物诊疗单位的单位名称、诊疗活动范围、从业地点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或者换发动物诊疗许可证。
1、变更。动物诊疗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发生变化的,适用变更,变更可以不用进行实地审核。
2、换发。动物诊疗单位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业地点发生变化的,适用换发。由于其场所、设备、人员等条件可能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实地审核。
另外,无论是许可证明变更或换发,均应在许可证明变更或换发后依法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十三条 动物诊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诊疗活动中的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诊疗废弃物处置等工作。
【释义】本条是关于动物诊疗活动有关防疫要求的规定。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是患病动物较为集中的场所,若防疫管理不善,很容易造成疫病在动物间传播,或者由动物传向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本条旨在规范动物诊疗机构按规定做好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诊疗废弃物处置等项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的扩散,避免动物诊疗过程中的医源性感染。
本条的责任主体是动物诊疗机构,即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机构,同时也包括动物诊疗机构的执业兽医以及管理和工勤人员等。
一、卫生安全防护
卫生安全防护的对象应当包括动物诊疗机构工作人员、畜主、就诊动物、住院动物等,动物诊疗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就诊动物间、住院动物间、住院动物和就诊动物间、畜主和患病动物间的接触,防止动物咬伤动物和人员,同时做好诊疗机构工作人员的防护,避免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二、消毒
消毒是杀灭病原微生物的有效手段,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制定科学的消毒制度,定期定时对诊疗场所、设施设备、器械及环境进行消毒,有效切断疫病传播途径,确保畜主、就诊动物和诊疗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安全。
三、隔离
这里的隔离主要指的是两方面的隔离。首先是区域之间的隔离,如:诊疗区、病房、手术区、化验区等均应做到相对隔离,这样既可降低疫病横向传播风险,还能确保手术的安全和检验结果的准确;第二是对染疫动物的隔离,动物诊疗单位应当设置染疫和疑似染疫动物的隔离设施,一旦发现染疫动物,应当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如果是法定报告传染病,要及时向相关兽医部门报告,防止动物疫病的扩散和传播。
四、诊疗废弃物处置
诊疗废弃物是指动物诊疗机构在诊断、治疗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包括动物尸体、动物组织及其分泌物、使用过的针头、纱布等,这些物品如果处理不当极有可能成为传染源,导致人或动物被感染。因此,动物诊疗单位应当建立诊疗废弃物管理责任制,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诊疗废弃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送专门的诊疗废弃物处置单位统一进行处理。对于诊疗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也应消毒后再行排放。
第五十四条 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具有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的,还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和注册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商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本法所称执业兽医,是指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
【释义】本条是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和注册的规定。
本条规定旨在通过建立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和执业兽医注册制度,严格执业兽医队伍的入门资格,激励兽医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术水平,保证执业兽医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执业兽医管理制度的建立,也是学习和借鉴国外经验,与国际接轨的做法。
一、关于执业兽医制度
执业兽医制度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专业学历,只有经过兽医相关专业(兽医、畜牧、微生物、水生动物)专科以上学历后,方可申请从事执业兽医工作。二是官方准入,对取得专业学历,拟从事兽医临床或有关动物诊疗工作的,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方能取得在本地区行医的资格。
1、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在发达国家,执业兽医制度已十分普及且非常规范。如在法国,要想成为一名执业兽医,除了具备大学专业训练的基础,在从业前,必须参加和通过由兽医协会等国家授权单位组织的资质考试。在澳大利亚,一名兽医要想在诊疗机构执业或有机会参加国家组织的兽医服务,就必须通过一个名为澳大利亚兽医认证程序(APAV)的资格考试。这个认证程序包括两个部分,即一部分是认证申请人的个人资质,如公民、学历等;另一部分就是作为执业兽医的知识和技能认证。在美国,学生毕业后,并不具备兽医的执业资格,要想成为一名职业兽医,必须参加国家兽医资质考核(NBE),这个考试由国家兽医资质考试委员会(NBEC)主持,试题包括400道多选题。并且,即使已经通过考试、获得执业资格的兽医,国家仍然要求他们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到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接受职业培训,获得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通过审核继续从事兽医职业,否则就会被吊销执业资格。可见,发达国家对兽医资质和行业准入的管理是十分严格的。
2、执业兽医注册制度。执业兽医注册制度是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的延伸,按照本法规定,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在取得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后,必须经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注册后,方能开展动物诊疗相关活动,这一规定,确保了兽医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执业兽医人员的有效管理,也为执业兽医队伍的继续教育及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