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
2024年度荆门市工程、农业、档案等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漳河新区社会事务局(职改办)、屈家岭管理区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直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荆职改办〔2024〕19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工程、农业、档案等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评审材料范围
符合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荆职改办〔2024〕19号)的申报评审范围要求,拟申报以下系列(专业)的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全市企事业单位中拟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中级,市直企事业单位(含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中拟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初级,并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
(二)全市企事业单位中拟申报农业、档案、中职教师、党校教师、艺术、群众文化、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中(初)级,并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
二、申报评审条件
各专业的申报评审条件按照湖北省相应专业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执行。具体可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题专栏—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申报评审条件)查询。
三、有关政策
(一)申报渠道。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荆职改办〔2024〕19号)的申报渠道要求执行。现在民营企业工作且符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评审。
(二)事业单位岗位要求。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其中聘用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批满三年及以上的“双肩挑”人员可申报职称,申报时应提供相关审批手续,且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
(三)水平能力测试。按规定参加2022、2023、2024年度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方可申报本次评审,申报的专业和级别必须与水平能力测试的专业和级别及实际工作岗位一致。英语水平能力测试人员需在网上申报前10个工作日按程序逐级到市职改办审批。
(四)转评、破格及年度评审次数。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单位或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新专业申报条件的,可申报转评。转评、破格的申报人员应在网上申报前10个工作日按程序逐级到市职改办审批。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申报参加两个及以上职称评审。
(五)任职和聘任时间计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其任职时间和聘任时间按实际年限计算,截至申报当年12月31日。
(六)调整部分评委会评审范围。根据《湖北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省人社厅核准备案,我市调整并重新核准备案了部分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目录(附件3),请各地各单位按调整后的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目录进行申报。
其他未尽事项,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中(初)级认定及档案初级确认不通过网上申报,按规定报送纸质材料;其他申报人员先进行网上申报,经逐级审核,报市职改办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材料。
(一)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点击申报专区“职称申报”栏进行申报。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选择申报相应系列(专业)评委会(附件3),签订诚信承诺书,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然后推送至单位审核。每个申报项目均应上传佐证附件材料,一个佐证附件材料制成一个PDF上传,对论文佐证附件材料需提供检索页、封面、扉页、目录、正文页等。企业申报人员还需在附件中上传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单位推送。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单位用户入口(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按管理权限将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材料推送至上级主管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材料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退至个人进行修改后再行申报。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准确上传附件、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三)审核报送纸质材料。经市职改办网上审核通过后,个人参照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目录(附件1)整理报送纸质材料。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个人报送的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相应的复印件上盖章,纸质材料需和网上申报材料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或更改的不予受理。各县(市、区)职改部门须将本地材料统一造册后集中报送;市直企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造册后集中报送,无主管部门的企业由单位造册后集中报送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申报审核时间:申报时间从8月14日至9月14日18:00止;审核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材料。
(二)纸质材料申报时间:9月18日至9月30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三)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荆门市掇刀区象山大道150号荆门市人社局九楼908室。
各地各单位应按照审核受理材料时间安排表(附件2),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纸质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及报送纸质材料的人员后期将不能补报。所有申报材料请自行存底,评审结束后无论是否通过,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六、评审费用
职称评审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执行,中级职称150元/人、工程系列助理级职称60元/人、工程系列员级和其他系列初级(助理级和员级)职称80元/人,在报送纸质材料时一次交清。
七、有关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发动,严格审查申报标准条件和推荐程序,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按照要求按时申报。用人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组织推荐;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审核申报材料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齐全。对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报送,不得上传网申系统。
(二)严肃评审纪律。专业技术人员应诚信申报,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对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通过未建立真实劳动或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申报职称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规定取消评审资格。
(三)强化监督管理。对职称申报、推荐、上报等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严格落实单位推荐公示制度,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评审范围的,按照有关职称评审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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