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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2024年农民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通知
更新时间:2024/7/24 职称申报入口 论文发表 微信关注

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民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社局(职改办)、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我州农民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激励各类人才到农村一线干事创业,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2024〕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农民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州农业农村生产一线,以从事农业生产与管理为职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相当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主要对象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人员。

二、申报级别和专业

(一)申报专业

农村种植、农村养殖、农村农产品加工、农村农业机械、农村社会化服务。

(二)申报级别

初级为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中级为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三、申报条件标准

本年度农民职称评审按照《湖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规〔2024〕1号,公开网址http://rst.hubei.gov.cn/zfxxgk/zc/gfxwj/202404/t20240426_5171843.shtml)执行。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须填写《恩施州农民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个人述职报告,并提供可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提供近期1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一)须提供评审材料及装订顺序:

1.评审材料目录

2.《诚信承诺书》原件

3.个人近3年业务工作总结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学历证明复印件

6.表彰奖励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7.所在单位或(村)社区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8.反映农业生产能力的相关材料

9.反映服务带动能力的相关材料

10.反映技术成果形成和转化能力的相关材料

11.参加农业科技培训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恩施州农民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个人述职报告须单独提交,不与评审材料装订在一起。

(二)费用缴纳:按照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农民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费标准为200元/人,初级职称评审费标准为60元/人。由各县(市)农业农村局代为收缴后统一缴纳。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由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恩施州农民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提交相关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村(社区)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并按要求填写推荐意见盖章后上报乡(镇)政府。

(二)初审。乡(镇)政府要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并对申报人员经营服务的产业规模、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等进行实地考察,提出推荐意见报县(市)农业农村局。

(三)复核。县(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县(市)人社局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复核,择优推荐。推荐人选名单应在全县(市)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县(市)人社局(职改办)对通过复核的申报材料和花名册盖章,农业农村局将复核盖章后的申报材料和花名册(含电子版材料)一并送到州农业农村局。

六、组织评审

评委会办公室将年度申报受理情况及评审工作方案报恩施州人社局(职改办)备案后开展评审工作。

初级职称评审采取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形式进行评审。

中级职称评审采取“水平能力测试+专家综合评审”方式进行。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是加快构建高素质农民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的重大举措,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县市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指定专人,确定专责,切实做好农民技术职称的组织申报评定工作。

(二)做好宣传动员。要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广泛宣传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坚持重能力、重业绩、重效益、重贡献的原则,注重突出品德、能力、业绩的评价导向,以实绩论英雄。要及时发布申报信息,引导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主动申报,指导他们正确申报。

(三)严格诚信申报。参评农民技术人员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和申报条件,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资料,签订诚信承诺书。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纳入失信黑名单。

(四)严格规范程序。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申报和评审等工作,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把握上报时间。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8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不得重复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申报参加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当年同一系列(专业)只能申报评审一次。

受理地址:恩施州舞阳大道一巷21号恩施州农业农村局科教科(评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曾珍

联系电话:0718--8228684 15926109713

邮 箱:691017565@qq.com

附件:附件1-5文件下载

1.恩施州农民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

2.恩施州农民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花名册

3.恩施州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破格审查表

4.诚信承诺书

5.个人述职报告模板

恩施州农民技术人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州农业农村局代章)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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