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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三亚市2022年动物疫病防控及畜牧业生产扶持工作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3/26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根据《三亚市农业局关于印发三亚市2016年扶持畜牧业“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农﹝2016﹞16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市引进良种和新建栏舍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验收,经严格审核,现将完成验收的第十一批补贴对象予以公示(详见附表),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从2016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止,时间7天(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如实反映,监督电话:88269916。 附件 三亚

三亚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三亚市2022年动物疫病

防控及畜牧业生产扶持工作方案的通知

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畜禽养殖场养殖积极性,激励规模养殖场增加养殖量,加强生物安全管理措施,强化动物疫病追溯和净化能力,提高畜牧业生产水平,推进“保供稳价”工作,经研究,制定《三亚市2022年动物疫病防控及畜牧业生产扶持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亚市畜牧兽医局

2022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2022年动物疫病防控及畜牧业生产扶持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畜禽养殖场养殖积极性,激励规模养殖场增加养殖量,加强生物安全管理措施,强化动物疫病追溯和净化能力,提高畜牧业生产水平,推进“保供稳价”工作,结合三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新《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和《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推广使用“牧运通”信息管理系统,切实增强畜禽养殖场动物疫病防控、追溯和净化能力,稳步提高畜禽饲养量,建设畜牧业“菜篮子”,推进“保供稳价”工作。

二、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为调整市畜牧兽医局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动物疫病防控项目资金共计80万元。

三、扶持对象

主要扶持在三亚市辖区内登记注册且2021-2022年畜禽养殖正常运营的规模养殖场(户),其中,由国有资产控股或投资的养殖主体不列入扶持对象;单个扶持对象(集团公司有多个分公司,且持有不同营业执照、开户许可及养殖场所,分别建账管理的,不作为单个扶持对象)最多参加一项考核,不重复扶持。具体标准见附件2。

四、核定办法和扶持标准

(一)核定办法。由市畜牧兽医局牵头组织考核专家,具体会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区(育才生态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对申请补贴对象采取考核核定和现场实地调查的方式,逐项进行核定,核定补贴对象资格、得分及扶持标准,分别给予扶持资金。

(二)核定标准。依据《三亚市动物疫病防控及畜牧业生产扶持考核明细表》(附件2),设置基础分100分,加分项6分,减分项6分,一票否决项5项。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三)扶持标准。考核得分排名前5名且为“优秀”的,每个扶持5万元;考核得分排名为第6至第15名且为“良好”及以上的,每个扶持3万元;考核得分排名第16至第40名且为“合格”及以上的,每个扶持1万元(如前两个扶持档次数量不足有资金剩余的,可在第40名基础上继续往后顺延,直至资金用完为止);其余不给予扶持。

因考核得分相同导致扶持标准存在争议的,考核得分按畜禽存栏量得分再次排名,存栏量得分高者排名靠前。

五、资金拨付程序

(一)资金申报。由符合条件的扶持对象按照方案要求,收集佐证材料,填写附件1及附件2,整理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畜牧兽医局,提出资金申请。

(二)组织核定。由市畜牧兽医局牵头组织考核专家,具体会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区(育才生态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实地调查,依据附件2逐项进行核定,并签字确认,完成核定意见。

(三)审批拨付。核定结果将在三亚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核定得分结果及扶持等级拨付扶持资金。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内容

1.《三亚市动物疫病防控及畜牧业生产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原件;

2.《三亚市动物疫病防控及畜牧业生产扶持考核明细表》原件(需填写自评得分);

3.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相关荣誉证明等复印材料;

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环评报告或批复文件或备案登记表等复印材料;

5.八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材料(见附件2“防疫措施”);

6.2021年10月-2022年5月的养殖档案材料和综合利用档案复印件(见附件2“养殖档案”、“综合利用”);

7.安全生产、有限空间作业材料(见附件2“安全生产”);

8.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参照附件2内容提供)。

(二)材料装订

申报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上述“(一)材料内容”所列材料顺序胶封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所有材料封面加盖公章,整册材料加盖骑缝章。

(三)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止,逾期不受理。地址:三亚市天涯区群众街社区文明路145号市政府二办10楼。

七、实施期限

2022年5月10日至6月30日。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由市畜牧兽医局牵头,组织3名以上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共同组成核定调查小组,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密切配合,层层落实,共同做好调查、核定、公开、指导、监督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管理,保障项目绩效。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补贴资金专款专用,落实项目公示、核查制度,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做好项目实施宣传发动,确保扶持政策宣传到位,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九、联系方式

1.方案咨询与解读:88269916;

2.“牧运通”信息系统管理后台、养殖档案领取:88360389(此联系方式长期有效)。

附件1.三亚市动物疫病防控及畜牧业生产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三亚市动物疫病防控及畜牧业生产扶持考核明细表

一、实施范围及补贴对象(一)实施范围:为全市2区6镇(含地方农场、林场)。(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三亚市户籍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地方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二、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标准(一)补贴机具种类补贴机具和设备为《海南省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确定的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畜牧水产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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