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呈报单位:
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247号)的有关规定,山东省农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于2016年12月14日至16日在莱芜召开了评审工作会议。会议对全省申报农业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资格人员的材料按规定程序认真组织了评审,刘淑静等245位同志通过高级农艺师、张新民等33位同志通过高级畜牧师、王化宝等92位同志通过高级兽医师、张红蕾等96位同志通过高级农业经济师资格评审。
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合理,确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本次异议期为2016年12月17日至12月31日,共15天。请各呈报单位按相关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以及公示通知反馈到原单位,及时予以公示。异议期结束5天内,请将征求意见的方式、群众意见和单位意见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农业厅人事处(以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
邮政编码:250013
附件:山东省农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2016年度农业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资格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山东省农业厅人事处(代)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