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2020年第26号公告,现就内蒙古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成绩查询???? 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21年1月4日公布,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6分和202分。我区考生从1月4日零时起即可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
(第12号)
为切实做好自治区2015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4号)》,现就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内蒙古考区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两类,两类考试分别命题组卷,同时考试。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 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学历证书取得时间限于2015年12月31日止)。
2. 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
1.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
3. 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15日。
三、考试缴费标准、时间及方式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内发改费函〔2014〕123号),兽医全科类考生每人缴纳考试费用260元(每科65元),水生动物类考生每人缴纳考试费用280元(每科70元),报考人员于6月15日至7月15日到所在盟市考点办公室现场缴费(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附后),考试费用由各盟市考点办公室代自治区统一收取后缴自治区财政指定帐户。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应于9月22日至10月11日登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11日。具体安排为:
基础预防卷:10月11日上午9:00~11:30。
临床综合卷:10月11日下午2:00~4:30。
(二)考试内容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和《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水生动物类)》为准。
(三)考试方式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
(四)考试科目
1.兽医全科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个科目,总题量为400道,总分值为400分。具体科目为:
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和兽医药理学。
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禽、犬、猫和其他动物疾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2.水生动物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个科目,总题量为300道,总分值为300分。具体科目为:
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水生动物解剖学及组织胚胎学、动物生物化学和水生动物生理学。
预防科目包括水生动物免疫学、水生动物病原生物学、水生动物公共卫生学。
临床科目包括水产药物学、水生动物病理学、水生动物疾病学。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水产养殖生态学、饲料与营养学。
(五)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如有不符,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上查阅),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六、考试成绩公布与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确定并公布。
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须向所在考点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注销考试成绩。
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对学历条件的审核认定有异议的考生,应当提供学校证明和学校所在地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明。资格申请与授予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七、考前复习与辅导
考生可依据《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内蒙古自治区考区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附件: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受理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doc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内蒙古自治区考区领导小组(代章)
2015年5月22日
内农牧种植发〔2018〕73号各盟市农牧业局:为规范农药生产行为,加强农药生产管理,保障农药产品质量,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区农药生产许可评审专家组,成员有农药管理、生产、质量控制等方面的专家,现予公布。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农药生产许可评审专家及参与人员名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