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政秘﹝2016﹞265号各县农委: 现将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通知》(皖农办牧〔2016〕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通知 马鞍山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8月1日附 皖农办牧〔2016〕30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
含山县、各区农委,市开发区、慈湖高新区农业主管部门:
现将安徽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活动的通知》(皖牧牧函﹝2015﹞104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同时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农委、有关新区农业主管部门是当地生鲜乳质量安全的主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对辖区内奶
牛养殖,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等环节的监管职责。各奶牛养殖、生鲜乳收购运输企业是生鲜乳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养殖档案规范、“两病”检测、违禁物质自检、运输车辆报备等责任。
二、全面开展检查。要对辖区内所有奶牛养殖企业、生鲜乳运输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执法检查,检查要留有痕迹。对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认真进行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尤其要说清基本情况、重点监管措施、存在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并于9月30日前报市农委畜牧办。
联系人:王春华,联系电话:2366823.
附件:安徽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活动的通知》(皖牧牧函﹝2015﹞104 号)
2015年9月23日
各有关单位,省
猪业协会会员: 安徽省猪业协会自2007年4月成立以来,得到全省猪业行业领导、专家、企业家和广大会员的大力支持。许多会员为发展安徽现代养猪事业做出了杰出贡献。经协会研究,在2007年安徽省猪业大会暨种猪推介会上对优秀会员以表彰和奖励。 一、 评选办法。 优秀会员采取自荐,各级畜牧局(站)推荐,并经协会秘书处审核确认。2007年11月30日前报省猪业协会秘书处。电话0551-63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