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 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建立健全产业到户到人的精准扶持机制,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作用,因地制宜发展农林、旅游、电商等,推动每个贫困县、乡、村形成特色产业和拳头产品. 产业是发展的根基,是脱贫的主要依托.根据中央部署,"十三五"期间我国将重点通过发展产业脱贫3000万人左右.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把产业扶贫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八大重点任务之首.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北省
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5]122号)的要求,现将2015年度全省正高职高级工程(高级农艺)师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主要为全省企事业单位2015年度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报.已退休人员不再进行职称评审.
二、申报相关政策
1、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按规定逐级申报;
2、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按规定由用人单位推荐,经由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后逐级申报,同时提交本人近两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3、中央在鄂单位人员,须经有委托资质的主管人事部门向省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经职改办同意后向高评委会发出接受函,方可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条件
评审条件按照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湖北省正高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5]87号)文件执行.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要求
(一)需装订的申报材料按以下要求进行:
第一部分:
1、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原件(限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或缴纳社保凭证、委托评审函
2、学历证书复印件,以职后非全日制学历作为申报学历的,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4、执业资格证书
5、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应知应会培训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6、免试、转评、破格审批表原件
7、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第二部分:
1、评审材料目录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3、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
4、《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原件一份(其他装袋)
5、2013、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6、继续教育相关材料
7、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原件装袋)
8、代表性论文、着作和检索页复印件(原件装袋)
9、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材料
10、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上述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分别装订成册.
(二)不需要装订的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时,递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供办证用.
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9份,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核实盖章.
(三)需提交的电子数据
根据省职改办要求,全省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须统一使用2015年版"《湖北省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生成、打印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A3纸)一式10份.1份装订,9份装袋.(表格下载路径: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专题专栏-职称评定-表格下载-职称申报系统2015年(个人版)).《一览表》导出的电子版以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名,以mdb格式输出,与纸质表格一并上交单位,由各地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当地职人社职改部门接收.
五、报送材料的相关要求
1、各市、州职改办、省直各主管部门应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对其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如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人员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相关的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任现职以来各类获奖证书及公开发表的论文、论着等的原件,经各市、州职改办、省直各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相应的复印件上逐一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省高评办原则上不再审原件.
3、各市、州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材料及电子数据,统一由市、州职改部门审核造册集中上报;省直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造册集中报送.
六、材料报送的时间和地点
1、受理时间:2015年8月17日-9月7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大厅(武昌区东湖西路特一号省社保大楼二楼大厅).
3、联系人:王木子
4、联系电话:二楼电话:027-87325477
办公室电话:十五楼1509室电话:027-87231030
七、评审费用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规定,申报高级缴纳评审费300元,报送材料时一次交清.表格下载链接地址:http://www.hb.hrss.gov.cn/hbwzweb/html/xwzx/ztpd/zcpd/bgxz/ztzl_list.shtml
湖北省正高职高级工程师(农艺师)评委会办公室
2015年8月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农业部有关司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推动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全面深度融合,确保"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取得明显进展,有力引领和驱动农业现代化,农业部研究编制了《"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本规划已经农业部常务会议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