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农业农村局、濉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三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各县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驻淮有关单位:
根据《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21〕159号)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度农业系列及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41号)执行。
二、材料申报
各单位个人申报材料由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统一审核报送,企业申报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审核报送,市直有关单位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报送。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
(一)单位报送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记录表》,须逐级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每位申报者1份。
2.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市直各单位填写《2021年度申报农业系列及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公示证明1份(申报材料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组织公示,并如实出具公示情况证明)。
4. 人社部门出具的岗位空缺情况确认意见。
(二)个人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A4版双面打印,贴近期2寸彩色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一式2份。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直接申报(破格)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破格申报人员填写),破格申报人员,须在评审表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须申报人签字)。
5.任现职以来存入个人档案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6.证书、论文和著作:
证书、论文和著作等复印件1套(装订成册)(须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聘期中断要说明原因)、成果奖励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及公开发表的有效论文、著作复印件(著作提供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复印件,论文全文复印);乡镇申报人员未公开发表的学术会议交流的专业学术论文(提供组织单位通知和论文集原件)、专业技术报告、实验报告原件须县、区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等。凡不符合上述要求之一者,不予受理。
7.近期2寸彩色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申报表中照片同底,背面注明姓名)。
三、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关于任职年限
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时间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不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
(二)关于学历和专业
申报人员所学专业应当与所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否则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如不具备规定学历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获得结业证书后,视为具备规定学历:1.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2.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申报中、初级职称需分别完成200、100学时;3.参加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三)关于继续教育
1.学时要求:根据皖人社发〔2018〕11号文件和《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21〕97号)文件要求执行。2016年以前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应不少于72学时,且公需科目不得少于24学时;2016年之后每年应不少于90学时,且公需科目不得少于30学时。自2019年起,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
自省外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从其调入后当年按照我省继续教育政策执行;对通过非社会化评审取得职称的,在申报社会化评审时,继续教育学时自2018年度开始计算。对于参加学术会议、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或出版著作(译作)、发表论文(译文)、参加“援疆”“援藏”“援外”“扶贫”“支教”等可以认定学时的情形,仍参照皖人发〔2001〕30号文件办理。
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
2.审验方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登记审验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人教科。
3.初次认定和破格申报人员无需提交继续教育证书。
(四)关于职称初次认定
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包括“以考代评”系列)专业一致或相近,从事本专业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以认定审批本市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以认定本区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职称认定对学历、资历的要求: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技术员级;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直接定助理级;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助理级;博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中级。
(五)关于破格评审、转评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能力业绩突出,确实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符合相应级别、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破格条件,可不受学历、资历、继续教育条件等限制直接申报职称。破格申报职称的,须经系列(专业)评审会受理,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评审。未经上述程序提交评审的,评审结果无效。
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考试或评审,并按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申报材料。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职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
(六)关于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评审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连续工作满30年、且具有中、高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七)关于材料审核
1.初审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但申报人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人所有材料进行初审,相关材料及证件要逐项核实,对提交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严格把关,并逐项签署审验人姓名和审查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确保上报材料真实、客观。对违背诚信承诺、实行学术造假、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及通过弄虚作假、学术造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职称的,以及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力的,依照皖人社秘〔2018〕5号、皖人社秘〔2018〕422号文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公示工作:须对申报人有关信息(学历、所在岗位及任职时间等)和申报材料(专利、项目或标准等业绩成果材料)在推荐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证明需用人单位提供影像材料或网站公示截图。对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人当年申报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职称。
3.统一申报: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材料并由属地主管单位初审后统一汇总申报,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八)关于评审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5〕72号文件执行,中级每人160元、初级每人100元。
(九)关于材料受理
受理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0月15日,由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统一集中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人事教育科验收,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61—3112242;邮箱:hbnykjk@163.com;地址:市农业农村局四楼人事教育科)。
(十)通知及相关表格请在通知公告栏查询、下载。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直接申报(破格)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5.2021年申报农业系列及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6.单位公示证明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记录表
淮北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0日
附件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专业
技术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制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印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1—6页由申报人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7—10页由基层单位、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评审机构分别填写,如填表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A4白纸)。
二、为使内容全面、具体、准确,应注意每表下栏的说明。
三、此表可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也可打印,但签名必须手写。
基 本 情 况
姓名 | 现 名 | 性 别 | 民 族 | 贴 照 片 处 | ||||||||||
曾用名 | 出生年月 | |||||||||||||
出 生 地 | 工资级别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身体状况 | |||||||||||||
政治面貌 | 任何党政职务 | |||||||||||||
何时参加何种外语考试 | 考试结果 | |||||||||||||
何 时 参 加 职 称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 | 考核结果 |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情况 | ||||||||||||||
何时何地受何奖励或处分 |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入学至毕业时间 | 学 校 | 专 业 | 学 制 | 学 位 | |||||||||
参加何学术 团体 | ||||||||||||||
注:1、“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情况”一栏,主要填写取得任职资格时间、审批单位以及聘任时间。
2、如经批准免试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分别在考试结果、考核结果栏目中填写免试。
工 作 简 历
起 止 时 间 | 单 位 | 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 职 务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继 续 教 育 经 历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
年 度 | 专业或主要内容 | 学习地点 | 证明人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起止时间 |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 (项目、课题、成果等) |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完成) | 完成情况及效益 (获何奖励、专利) |
注:1、“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一栏,主要填写承担的任务及完成情况,以及名次排序。
2、“完成情况及效益”,主要填社会及经济效益,要有数量概念。
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起止时间 |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 (项目、课题、成果等) |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完成) | 完成情况及效益(获何奖励、专利) |
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日 期 | 名称及内容提要 | 出版、登载、学术会议 交流及获奖情况 | 合(独)著、译著 |
注:1、出版著作、论文要填写书名、书号或刊号、出版社名称、卷/期数、栏目、
页码等。
2、合著要填写自己的名次和独立完成数量。
3、在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文章要注明学术会议名称、主办单位、文章交流的层次
及获奖情况。
考 试 及 面 试 情 况
日 期 | 考试种类 | 考试科目 | 考试成绩 | 组织考试单位 | |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
任 职 考 核 情 况
时 间 | 考 核 结 果 | 类型(年度或任期) |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申 报 材 料 公 示 情 况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推 荐 意 见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
县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 县人社部门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公 章 年 月 日 |
市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 市、厅(局)人社部门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公 章 年 月 日 |
评 审 审 批 意 见
专家评议组或同行专家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评 审 组 织 意 见 | 总人数 | 参加人数 | 表 决 结 果 | ||
赞成人数 | 反对人数 | ||||
主任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 |||||
人 社 部 门 审 批 意 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直接申报(破格)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学 历 | 全日制教 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参加工 作时间 | 毕业时间 | |||||||||||
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时间 | 聘任时间 | |||||||||||
专业工作年限 | 直接申报 (破格)专业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直接(破格)理由 | ||||||||||||
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 人社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级 人社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批意见 | ||||||||||||
备 注 | ||||||||||||
附件3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A3纸)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主要工作简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工作单位 | ||||||||||||||||
现任职务 | 现从事何种技术工作 | ||||||||||||||||
现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 |||||||||||||||||
学历 | 毕业时间 | 学 校 | 专业 | 学历 | 学制 | 学位 | |||||||||||
外语考试结果 | 计算机考试结果 | 任期考核结果 | |||||||||||||||
继续教育情况 | 公示情况 | 是否破格 | |||||||||||||||
任现职以来主要业务工作实绩 | 主要论文著作及业务奖励情况 | 一、 获奖情况:(例:2014年,“超级稻丰产高效配套技术及其应用”获农牧渔业丰收奖三等奖,第2完成人;编号:FCG-2014-3-043-02)
二、 参与(主持)项目、课题、专利发明、标准制定等情况:
三、 发表论文、著作情况(论文著作须写明刊物名称、刊号、发表日期、出版社名称、字数。),撰写报告情况(限乡镇申报人员):
四、个人因专业工作获得荣誉情况: | |||||||||||||||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 日 | 市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填写说明:1、申报人须填写本表,每人一式3份,不另附纸; 2、“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栏中,须根据“标准条件”适用范围和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填写专业名称;3、取得2种以上学历(学位)的,从第一学历开始填写(由低到高)。
附件4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系列(专业)级专业技术资格。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评审材料(包括学历、职称、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材料提供虚假、失实,本人自愿在以后的五年内停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并接受人社等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5
2021年申报农业系列及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报送单位(盖章 ): 填报时间:年 月日
序 号 | 单 位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参加 工作 时间 | 行政 职务 | 从事 专业 工作 年限 | 合格学历情况 | 现有职称情况 | 申报 何职称 | 继续教育 | 任期 考核 | 是否公示 | 申报 专业 | 是否 破格 | ||||
何时何校 何专业毕业 | 学历 | 学位 | 名称 | 资格 时间 | 聘任 时间 | ||||||||||||||
说明:1、各单位上报年度职称申报材料时统一填写此表格。2、取得2种以上学历、学位的都要在《合格学历情况》栏中填写清楚。
附件6
单位公示证明
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系列(专业)级专业技术资格。其申报的材料已经本单位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公示天以上。
申报材料经公示后无异议真实可信。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7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记录表
申 报 人 | 姓名 | 现职称 名 称 | 申报职称名称 | |||||||||||||||||
单位 | 是否直接(破格)申报 | |||||||||||||||||||
申报人 所在单位 审核 | 审核人 | 姓名 | 职务 | |||||||||||||||||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农业 主管部门 审核 | 审核人 | 姓名 | 职务 | |||||||||||||||||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人社 主管部门 审核 | 审核人 | 姓名 | 职务 | |||||||||||||||||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级业务 主管部门 审核 | 审核人 | 姓名 | 职务 | |||||||||||||||||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级人社 主管部门 审核 | 审核人 | 姓名 | 职务 | |||||||||||||||||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农业系列及农业工程系列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通知9.10.docx
淮北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9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