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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职称办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2/28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报考淮安市水产技术指导站、淮安市农村环境保护监测站专业技术岗位的各位考生:请于2013年1月22日上午8:00以前携《面试通知》及本人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到淮安市凤翔宾馆三楼会议室(淮安市健康西路53号)集中,参加淮安市农业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面试。预祝您面试成功!(联系地址:淮安市健康西路55号;联系电话:0517-83941796;83919655;13852397962)淮安市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职称办《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农职称办〔2023〕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2023年度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组织及材料审核工作,于6月27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申报人名册盖章后报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处818室,逾期不予受理。另请各县区、相关单位于5月30日前将职称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至10899309@qq.com,联系人:吴玲,联系电话:80821628。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农职称办〔2023〕7号)

2.《江苏省农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7号)

3.《江苏省农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6号)

4.《江苏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8号)

5.《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

6.《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2号)

7.《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

8.《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在职称评价中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不良倾向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56)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转发省农业农村厅职称办《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的通知.zip


淮安市农业委员会2015年省级高效设施渔业项目公示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级海洋与渔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海计〔2015〕18号),经各区评审、筛选、公示、申报,市农委组织专家评审,党委研究,现将清浦区“淮安合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鱼池改造”项目等6个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到2016年1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1月3日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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