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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第七批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评审结果的公示
更新时间:2023/11/30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根据《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我委直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7天(2018年1月29日-2月4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向省农委人事处或机关纪委反映。监督电话:0551-62666820(人事处)、0551-62612629(机关纪委)。附件:2017年省农委直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 安徽省农

根据《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规程(试行)》,现将经县级初审、现场检查、产地环境检测、产品检测、市级推荐、省级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的第七批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及时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反映。

公示期限:9月13日-9月19日。

联系电话:0551-62611221、62616195。

附件:

1.第七批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名单

2.第七批复查换证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名单

附件1第七批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名单.docx

附件2第七批复查换证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名单.docx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9月14日

文件下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第七批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评审结果的公示.pdf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预下达2020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部分政策任务清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6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级申报、市级推荐、专家评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等工作程序,现将我省202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至省农村能源总站或厅机关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551-62627780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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