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3日,山东省农药管理评审专家委员会在省农业农村厅办公楼804会议室召开评审会议,听取各专家组对《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鲁政发〔2021〕21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生产管理的通知(鲁农药管字〔2022〕1号)》印发前受理的农药生产许可的审查情况报告。对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产业结构指导目录》和《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等最新要求,专题研究了坚决遏制企业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推动农药绿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等相关问题。会议认为,对未获得农药生产许可范围相对应的农药登记证的企业,农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不予延续相应生产许可范围;企业更名、改变生产地址,原生产地址不再生产农药的,原则上可继续使用原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和产业政策最新要求,结合材料审查和实地核查情况,形成如下评审结论:
农药生产企业评审结论
1.聊城市皎洁自动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除饵剂不合格外,其余申请范围均合格;
2.青州鑫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除微囊悬浮剂不合格外,其余申请范围均合格;
3.山东润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除可湿性粉剂、可溶粒剂、可溶粉剂、水分散粒剂不合格外,其余申请范围均合格;
4.巨野县韦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除种子处理悬浮剂不合格外,其余申请范围均合格;
5.其余单位申请范围均合格。
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8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
联系电话:0531-51789272,51789273(传真)
电子邮箱:ZZYGLC@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农药管理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结论汇总表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