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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省农业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2/20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我厅联合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共同开展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经申报主体自主申报、地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形式审核、专家网络评审、实地考核等程序,形成了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评审通过名单,现将名单(排名不分先后)予以公示。请予以监督并提宝贵意见,有关意见请于12月19日前径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反映,并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  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

粤农农函〔2022〕726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的要求,为做好我省农业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需对省农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省范围内从事农业技术、农业工程或涉农经济领域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其中,农业技术含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土肥、畜牧、兽医等专业;农业工程领域技术含农业机械化、水产、农业资源环境、热作、农业信息工程、农产品加工与检验等专业。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

  二、专家条件

  入选农业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成员必须在职在岗,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在农业领域中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

  (四)身体健康,热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自始至终参加评审工作。

  (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取得高级职称(正高级3年以上;副高级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7周岁。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推荐按照个人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申报人选请填写《广东省农业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报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推荐。

  (二)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条件积极推荐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并协助做好资格审查、意见反馈等工作。各单位汇总本单位所推荐专家,填写《广东省农业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汇总表》(附件2)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申报材料统一邮寄至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同时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版及pdf扫描件)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附件:1.广东省农业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2.广东省农业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汇总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8日

  (联系人:王敏杰,联系电话:020-37288080,电子邮箱:nynct-rsc@gd.gov.cn)

  相关附件:1.广东省农业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doc

       2.广东省农业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汇总表.doc

相关附件:

粤农农〔2019〕47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有关规定,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单位对2019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和监测企业进行了评审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征求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税务局、市场监管局、供销合作联社、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共9个省直单位的意见。并按规定进行了公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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