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2017年执业兽医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现公告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等事项:
一、成绩公布时间与查询方式
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8年1月8日公布,考生自2018年1月8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17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0分和186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49分和137分。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考试成绩达到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师或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的贵州省考生,登陆中国兽医网填写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并预约现场提交申请的时间和地点,下载并打印申请表两份。预约时间应控制在2018年1月15日至2月2日期间。
(二)现场提交申请。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应在2018年1月15日至2月2日期间,现场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2份。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经网上申请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按预约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材料。
考生、申请补证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出申请、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申请地点:贵州省各市(州)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点。
四、资格证书领取
经审核合格的考生、申请补证人员,由贵州省农业委员会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请于2018年5月31日前,持身份证原件,到各市(州)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点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