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湖南省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提示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11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全省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提示如下:
一、农业系列职称层级、专业体系
(一)农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分设正高级和副高级,初级职称分设助理级和员级。员级职称名称为农业技术员,助理级职称名称为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中级职称名称为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副高级职称名称为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省、市级正高级职称名称为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
(二)在县乡及以下保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作为正高级职称。长期在县乡及以下农业农村一线和各类涉农企业从事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取得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称,其晋升取得的正高级职称名称为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三)设置农业工程(下设农业自动化、农业电气化、农业信息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5个分支)、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园艺、农学、畜牧、兽医、水产、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12个专业。
二、申报评审条件
年度评审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及本系列评审标准条件执行。突出评价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注重考察评议其服务基层年限、效果、累计工作业绩等。一律将其服务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的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内容,并赋予评价权重。
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重点评价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开发、决策咨询、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高质量专利、技术解决方案、创新突破、规划设计方案、标准规范、项目报告、软课题研究报告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将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科学对待论文、论著等研究成果,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可“一票决定”。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可将新理念、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情况、对农民开展培训情况、参与农业农村管理服务情况等作为评审业绩。
不具备相关学历基本要求,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二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破格申报,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
三、贯彻落实“凡晋必下”要求
根据《关于明确部分系列(专业)晋升职称基层工作经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4号)要求,凡是在省、市级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至申报参评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前,须到县市区及以下农业农村部门或涉农经营主体服务1年以上。服务方式包括农业科研项目实施、调查研究、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等。
关于“下基层服务”考核认定:申报参评人员填写《湖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下基层服务登记表》(附件1),由服务单位、申报人员工作单位及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考核,省农业系列职改办进行复核。
关于“视同下基层”服务经历考核认定:申报参评人员填写《湖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视同下基层服务认定表》(附件2),并提交干部人事档案中的履历表、年度考核表、劳动合同复印件、挂职外派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仅指单位驻地在乡镇的)等作为佐证材料,由申报人员工作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认定,省农业系列职改办进行复核。
四、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所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均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2.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3.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4.破格材料(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5.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转业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及任职文件等,限部队转业和机关分流人员提供)。
6.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须注明公示结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此项如没有不提供)。
(二)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新版)2份(普通A4白纸双面打印胶装,不做特别装饰,不装订入册)。
2.个人述职报告(共3份,装订1份入册)。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
5.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及提供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大部头专著不装订)。
6.省、市级事业单位申报人员下基层服务佐证资料。
7.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8.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9.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三)材料填报及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须分类整理,胶装成册。分册打印“XXX同志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或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或高级兽医师)职称申报材料”和“XXX同志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或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或高级兽医师)职称评审材料”封面与目录。档案袋正面写明申报人姓名、手机号码、具体单位、申报职称名称和专业,并列出袋内材料目录;在档案袋的底端封口处也要写上申报人姓名、手机号码、申报职称专业和所在单位名称。送审材料一般一人1袋,须统一使用牛皮纸材料袋(最好是加厚型),不得使用塑料文件夹或文件盒。
2.除2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2份不装订的述职报告外,其他材料均要按目录顺序分别胶装成两册。参评论文(即代表作)以外的专著、论文只须装订复印的封面、目录和文章正文,参编的教材等资料只须装订复印的封面、目录和编委名单页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3.申报人员须且只需提交一篇与本职岗位工作密切相关,能充分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参评论文(代表作)。县及县以下单位申报人员的代表作不要求一定公开发表,可提供一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技术推广文章、技术解决方案等作为参评论文。参评论文(代表作)原件的封面右上角标注“参评论文”或“代表作”字样。其他参考论文只需报经单位审核的复印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在进行信息填报时,严格按照正确的专业及名称进行填报,省、市级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选择资格名称选项为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县乡及以下人员、各类企业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选择资格名称选项为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录入单位要明确到申报人岗位编制所在的具体单位。
2.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9月28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及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3年度职称评审的有效参评材料。
3.最新版表格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统一查阅下载。《事业单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正高和副高分别造册)与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均需一式两份。
4.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缴费采取转账汇款的方式。请各市州或省直推荐单位在集中提交纸质材料前5个工作日内统一转账到国库指定账户(户名:湖南省财政厅国库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行:农业银行长沙天心区支行,账号:18 0679 0104 001 1065 ),汇缴时请备注缴款单位名称、用途、申报等级和人数。请在集中报送材料之前提供银行转账的回单原件或把回单照片发到邮箱hnnyrc@126.com,经核对无误后开具非税缴款书。
5.全省高级职称申报参评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2023年9月27-28日,接收地点待省人社厅确定后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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