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公告2015年第27号)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5号),2015年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15分,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91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59分,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46分。考生从2015年12月28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http://www.cvma.org.cn)查询本人成绩。现就广东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授予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16年1月18日-2月6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生成《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考生在规定期间内不予申请,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申请。
二、现场提交材料
2016年2月16日-26日(工作日内),考生到网上资格授予申请时自主选定考点提交以下材料:
(一)《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2份;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兽医、畜牧兽医和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资格证书颁发
经广东省农业厅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考生,由广东省农业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31日。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在申请材料提交地领取资格证书。
经广东省农业厅审核不符合授予条件的考生,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注销其成绩。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可于2016年3月28日在广东农业信息网(http://www.gdagri.gov.cn/)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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