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规程(试行)》,经县级初审、现场检查、产地环境检测、产品检测、市级推荐,省级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现将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的第三批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我厅反映。
公示期限:6月18日-6月24日。
联系电话:0551-65333413、62666768。
附件:
1.第三批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名单
2.第三批复查换证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名单
3. 第三批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生猪及猪肉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名单
第三批复查换证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名单.doc
第三批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生猪及猪肉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名单.doc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