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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才服务中心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2/18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激励作用,不断激发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干事热情,持续开创见贤思齐、比学赶超、拼搏进取、事争一流的良好局面,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双十佳”典型选树活动。经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省级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确定了拟选树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4月2日至4月7日。在

各有关申报单位:

根据2023年度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开展我中心2023年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备案时间

2023年8月3日至8月11日。

二、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承诺书(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盖公章);

4.申报人员花名册(盖章)。

三、备案途径

为提高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效率,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备案工作原则上网上办理,具体流程:

1.申报单位将备案所需材料纸质版(扫描件)和电子版打包发送电子邮件至hbrc_zc@163.com(仅限档案在裕华路省人才大厦存档单位使用)。档案在各个分支机构存放的联系各个分支机构办理。

2.省人才中心收到电子邮件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为用人单位开通单位申报账号,审核未通过告知原因。

3.申报单位为本单位申报人员开设申报账号,进行申报、审核、推荐工作。

如遇特殊问题,可来现场办理。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省人才大厦4楼大会议室。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备案工作,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人员档案在省人才中心存放,且符合申报政策。未备案或逾期备案,将不予受理。

2.以档案存放地原则进行备案,档案在各个分支机构存放的在分支机构进行备案。

3.申报单位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单位本年度申报资格。

4.为维护备案工作的严肃性,要求各申报单位统一备案,不得委托申报人或无关人员进行备案工作。

咨询电话:0311-85203080(省人才大厦)

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附件:

1、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承诺书.doc         

2、授权委托书.doc         

3、申报人员花名册.xls


河北省人才服务中心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聘用以下13人为我校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序号 岗位 代码 姓名 性别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 专业 1 001 程谦 男 本科 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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