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第二批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名单的公示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局:根据农业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以及农业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联合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规定,我委于9月18日组织开展了2016年第二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经材料审核、现场检查、环境检测、专家评审,合肥市鑫田野农业有限公司等89个首次申报的农产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9号)》和《2017年安徽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公告》(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公告第104号)规定,我委依照相关程序,对2017年度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核,现将通过资格审核,拟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19日-25日。获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可于2018年4月9日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至网上选择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证书。
联 系 人:王立,联系电话:0551-62930640。
附件: 安徽省2017年度授予执业兽医资格人员名单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3月19日
安徽省2017年度授予执业兽医资格人员名单.xls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皖农办牧函〔2022〕58号)要求,我厅按照企业申请、县级确认、市级初验、省级评审的程序,组织开展了2022年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工作,评审结果于2022年12月31日经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50家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3日-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