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农业专业技术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2016年度农业专业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高级农艺师(179人)
李夕军、王立柱、王 琳、王书峰、杨秋书、代 志、董志轩、范志国、高凤春、胡启旺、寇永猛、李 林、李 平、李树焕、罗 民、王 飞、王庆云、张 伟、张 炜、张小伟、赵彦平、赵志强、付 谊、黄 伟、康瑞芳、梁玉红、通文海、王有军、王玉祥、王占海、杨士钧、张利霞、郑海光、左明贵、侯桂双、胡骁爽、马玉东、方泽兴、李晓军、刘立军、刘秋华、邵福宏、孙凤昌、万丽英、王会玲、张 倩、张少龙、周健强、冀连红、景瑞松、马 礼、桑士舟、刘栋桥、王慧芳、张士茹、韩 芳、祁 婧、王 新、张茂玉、郭 丽、贺振营、刘桂莹、刘 贞、王志杰、冯长青、焦玉兰、李 薇、刘俊彦、荣清林、王 莉、许桂英、张子花、陈世雷、李绍立、王秀珍、高继波、孟祥灵、周英欣、李保深、刘 云、李明远、谢华峰、张圣国、张耀宗、江彦军、林永岭、孙明清、李秀华、马丽萍、李志、金士广、王艳蕊、张宝库、张国新、章丽娜、刘胜海、刘春燕、刘建平、杨长青、潘双喜、吴立勇、陈立涛、崔延哲、孙立娟、张 燕、张卫红、赵艳利、张仕先、张守富、肖 艳、李贺静、李梦兰、李 彤、李瑞娟、刘 虎、李桂贤、郑丽萍、方 竹、亢希然、商素娟、刘银菊、李晓丽、王继明、吴小仿、杨宏艳、陈志强、郭 芳、卢粉兰、黄 宝、师占君、贾振婷、李晓红、尹丽侠、高晓臣、李铁钢、王 静、玄立春、姚伟明、丁海霞、吉建斌、李清清、张鹏宇、崔凤娟、王文力、陈淑华、耿劲良、孔素环、杨辉宗、张进兴、贾艳利、李淑丽、郭菲菲、时志彬、李秀敏、王惠芝、李玉辉、昌凤舞、郭宏茹、衡宝林、梁丽红、刘 博、王艳平、闫春华、姚金林、张建文、侯 杰、苏彦伟、王宏伟、阴秀君、朱贵鹏、张宏玉、李恩福、李丽媛、黄志辉、崔巧爱、徐菊敏、王久恩、韩景豹、潘新环。
二、高级农经师(19人)
高利红、孙书保、王俊友、李文武、索金玉、罗淑平、司瑞雪、王仁雪、高红敏、李 勇、王金山、武敬敏、段梅轻、刘现肖、张云芳、范定成、李庆伟、刘英敏、杨风霞。
三、高级(农业)工程师(13人)
刘德生、郭文虎、王翠花、刘丽莉、王翠娇、肖 迪、张淑花、陈新培、马书强、闫国豪、田存燕、耿利星、刘 悦。
四、高级(水产)工程师(11人)
米路敏、万紫锦、张 欣、高培宇、褚新梅、周晨霞、何树金、魏 凤、杨 莉、杨 龙、杨志会。
五、高级畜牧师(36人)
李建国、李英平、王会良、李宝文、李春海、李秀慧、刘计双、王宏磊、王 娟、薛晓玲、张久德、丁 勇、范志军、刘建军、乔普海、杨 莉、董长兴、袁东芹、刘艳敏、张艳玲、刘吉昌、尚莲素、许利军、刘素婷、马 丽、方 卉、刘国强、马立军、孙 洁、赵建敏、马金波、任高社、王 广、赵防震、胡芬英、李亚龙。
六、高级兽医师(117人)
曹 莉、崔晨光、高 嵌、谷振波、韩志英、吕 洁、孙继强、魏 广、苑军辉、张 蕾、陈国亮、董丽红、范淑芹、富景宁、郝兰国、贺 祥、黄亚荣、回文志、李树桐、李秀芳、李子平、刘艳华、汪淑云、王洪涛、王小刚、王晓平、王叶娜、王占金、魏晓波、夏鸿杰、杨秀峰、叶和平、张 伟、赵殿民、赵建伟、周德国、周晓勇、朱彦春、边新月、崔宏宇、郭晓峰、李春来、李永纲、李占丽、吕 江、麻少刚、裴国锋、史新优、闫学清、张铁梅、周国玺、常 丽、郭 蕊、李丽媛、齐秀艳、申红莲、王殿永、王素军、杨东兴、杨忠民、张红凤、赵 静、董在坤、冯 刚、高贺松、郭丽兰、韩丽娜、李 颖、马凤君、王彩霞、谢志彬、徐海瑜、杨 彬、杨宇庆、翟洪卫、张秀敏、张子佳、朱秋艳、段晓军、付新成、刘 超、王士军、吴春英、张艳涛、张志刚、赵伟芳、周凤仙、安志猛、丁志华、侯井锋、李定刚、孟海波、孟亚芳、庞树坤、孙泰然、赵福民、郑朝朝、朱秀同、毕建华、靳 芹、李金华、李瑞典、吕双彪、吕秀英、张 洁、薄跃禹、董起昉、靳宏伟、牛怀刚、彭江萍、郭增潮、贾 娟、张晶晶、赵瑞霞、朱秀君、弓素梅、孙华峰。
七、农民高级技师(69人)
朱瑞芝、李西如、肖井顺、刘 生、赵连江、陈国有、蔡东旭、刘学文、龚振久、王永浩、张福江、江海利、祝国跃、李维福、张洪林、张永忠、王利军、李士阳、张柏青、刘志文、任怀松、胡广生、兰立志、许仕林、卢全文、宋 国、沈 亮、王雨民、江青林、马 民、徐 银、翟玉申、牟景银、班 云、崔树忠、梁志山、张福生、林立新、王凤才、董富军、车文明、何自顺、杨清山、李 和、秦卫民、白小朋、王宏丽、张彦华、孟庆水、陈凤林、王海龙、王桂英、班素芹、张海龙、王 奎、崔东林、胡 成、吴晓军、吴继伟、刘立峰、段凤萍、肖立军、孟庆刚、靳 国、金晓红、刘 粒、王秀红、陈汉国、陈 发。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6日
受理单位:河北省农业厅(省农工办)人事处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8号
邮政编码:050011
联 系 人:郭鹏
联系电话:0311-86256891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河北省农业厅(省农工办)人事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