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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我省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疫情防控的紧急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30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关于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审核通过名单的公示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13〕38号)精神,我办于2014年组织对全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运行情况进行了监测。并按照省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的通知》(皖政〔2014〕76号)、省农委《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资格认定流程图》和《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农业产业化省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确保我省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安徽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最新要求,现将安徽省 2022 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前7天内均在合肥市的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采样时间为7月15日8点30分之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7天内有合肥市以外的境内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考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首次采样时间为7月14日8点30分之后、两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

二、考前7天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考前10天有港澳台地区、国外旅居史的,或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按规定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生进入考点时,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安康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测量。“安康码”黄码、无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得入场。体温检测异常的考生,须隔离观察并接受考点医务人员检查。

四、考生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1米间距,严禁聚集。考试期间须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

五、若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对考试疫情防控政策有调整的,以最新公告为准。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12日

由各市农业农村局申报,经召开专门会议评审,并报厅领导同意,拟评定魏发胜等26人为第二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名师和精品课程。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至3月5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评定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科教中心或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组提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科教中心电话:0551-63495596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组电话:0551-62666827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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