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和体检等程序,拟聘用韦民等8位同志为我单位非实名制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对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1年12月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政执法总队人事科(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群众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桂农厅计财〔2022〕2号)要求,经市县申报推荐,专家评审,拟确定崇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百色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2023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保障示范中心创建项目实施单位,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日—12月7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7日前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信函以送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858529,地址:广西南宁市七星路135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七星办公区,邮政编码:53002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等程序,拟聘用梁燕等2位同志为我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对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2年6月1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