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农业技术专业中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23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以及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字〔2023〕119号)》规定,禹城市农业技术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11月25日召开了评审工作会议,按照规定程序认真组织了评审。王魏苹等3名同志通过中级职务资格评审,王涛等2名同志通过初级职务资格评审。
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合理,现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本次异议期为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共5个工作日。请各呈报单位按有关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以及公示通知反馈到原单位,及时予以公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组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
收件地址:禹城市建设路633号人社局202室
邮政编码:251200
附件:禹城市农业技术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2023年度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禹城市农业技术专业中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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