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兽易通!-全国执业兽医考试网 网站首页 兽医课程 兽医题库 微信关注 宠物医师
浙江|河南|广东|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山东|山西|湖南|安徽|江西|福建|黑龙江|湖北
广西|贵州|云南|四川|陕西|重庆|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辽宁|吉林|海南|内蒙古|全国
    
您现在的位置: 兽易通 > 兽医职称 > 农业技术职称 > 正文: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复核的通知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复核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1/28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根据《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经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第二十七届农业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陈邓峰等19人获得晋升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陈丽贞等5人获得晋升农业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王晓霞获得农业技术员任职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或者机关纪委

近期,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将对2023年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人选的面试资格进行在线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复核人选的确定

笔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加分成绩组成)达到60分以上,并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和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最后的资格复核人选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取所有并列者为资格复核人选;比例不足1:3的,按笔试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核途径及时间要求

复核时间:2023年9月18日-9月20日。

复核方式:拟面试考生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提交有关材料的扫描件。

具体操作步骤:登录进入个人页面,根据提示上传有关材料的扫描件。

三、资格复核需提交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核的考生需上传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准考证,注意身份证正、反两面均要上传。

(二)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除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外,还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表,属于双学位、双专业第二学历(位)专业报考的,上传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材料。暂时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上传经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承诺:“若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能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本人将放弃录用资格”。

持境外学历报考者,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已参加工作的考生上传工作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相关材料上传“单位同意报考材料”栏。资格复核时如不能提供证明,最迟可延于体检时提交(本人须书面承诺未能在体检时提供,则取消报考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2023年9月20日12:00之前向招录机关提交书面亲笔声明。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如无故未按时参加复核,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二)报考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因考生资格被取消或考生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岗位,将按成绩高低依序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四)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91-87846917。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2023年9月15日

附件下载:
根据《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经福建省第一届农业技术正高级职称和推广研究员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郭德章等42位同志获得晋升农业技术正高级职称或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或者驻厅纪检监察组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公示时间:从2021年2月7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医学论坛 - 医学博客 - 网络课程 - 帮助
兽医通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8-2046, SYT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