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和体检等程序,拟聘用韦民等8位同志为我单位非实名制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对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1年12月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政执法总队人事科(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6日- 2021年12月6日
邮寄(送达)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政执法总队人事科(广西北海市重庆西路依丽苑小区1-3号)
邮政编码:536000
监督电话:0779-3063720
附件:广西渔政执法总队2021年度招聘非实名制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政执法总队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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