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兽易通!-全国执业兽医考试网 网站首页 兽医课程 兽医题库 微信关注 宠物医师
浙江|河南|广东|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山东|山西|湖南|安徽|江西|福建|黑龙江|湖北
广西|贵州|云南|四川|陕西|重庆|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辽宁|吉林|海南|内蒙古|全国
    
您现在的位置: 兽易通 > 兽医职称 > 农业技术职称 > 正文: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有关事宜的公告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有关事宜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27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系列部署,加强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础条件建设,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实习实训、创业孵化、跟踪服务等工作质量水平。根据《贵州省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各县、各市(州)逐级申报推荐,省级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我厅拟遴选10个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公

按照《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有关规定,为做好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及笔试成绩(含排名)

详见《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含排名)》(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方式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1月14日前。

(二)资格复审方式

1.资格复审由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由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人才工作处)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由于近期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2.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产生空缺的,空缺人数从符合递补条件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递补进入复审,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不参加递补)。递补通知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告。

3.资格复审结果及面试通知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考生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扫描件(登录网站:http://gzrsks.oumakspt.com/tyzpwb/)。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扫描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在进行资格复审时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电子版。

以上材料需扫描成PDF格式,按相应的顺序编号和标注名称,以便查验。相关资格复审材料于2022年1月14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未发送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本次资格复审的相关材料原件需在办理聘用有关手续时提交审核,具体事宜将在后续的公告中通知。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将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须关注资格复审、递补等相关公告,如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无法联系导致未参加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递补人员自接到递补通知后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五)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对不提交书面声明的,由报考单位作好相关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并作为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内容。

咨询电话:0851-85289260,纪检监督电话:0851-85864639,

邮箱:gzsnwrcc@163.com。

?

附件: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含排名).xlsx


?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总成绩及体检公告2018年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所属单位引进人员体检公告(第二批)2018年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原省农业委员会)所属单位部分岗位引进人员面试和考察工作已完成,根据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决定对部分岗位引进人员进行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后(见附件)。现就有关体检事宜公告如下:一、体检时间2018年1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APP下载 - 小程序 - 短视频平台 - 网络课程 - 公众号
兽医通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8-2046, SYT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7
拨打服务热线
18158525008
客服在线
点击咨询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