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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农业高级省直农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1/26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根据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农人劳[2001)10号)“关于印发《饲料工业行业饲料检验化验员等三个职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落实我省饲料检验化验员等三个职业持证上岗制度,决定对饲料检化验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要认真贯彻《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就业准入制度,安排从业人员参加培训、鉴定,确保从事饲料检化验人员达到相应职业资格要

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农水局,仁怀市人社局、农牧局,威宁县人社局、农牧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76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273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260号)精神,经研究,现就2017年度省级农业系列高级、省直农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和省直各类事业、企业单位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开发、研究、教育培训、生产指导、技术监督等工作的农学、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园艺(含蔬菜、果树、花卉、茶叶、蚕桑)、农村能源、畜牧、兽医、水产等专业符合条件的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有服务基层1年以上工作经历;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累计服务基层2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对于原不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规定学历,通过成人教育取得了相应学历,且所学专业与任职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原学历条件下的任职时间折半计算。

   (三)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从2017年起,不再将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评审申报的必备条件。

(四)按照《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规划纲要(2014-2020年)》相关内容,2017年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内容确定为《大数据相关知识学习》。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通过“大数据”公需科目测试。

   (五)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273号),论文或著作应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中国知网”、“维普资讯网”三大数据库之一的检索报告,或相关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

   (六)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应按时进行年审,未年审的不得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服务。

三、有关要求

   (一)未经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委托送评的,省农业系列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申报人员须如实、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贵州省2017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政策性审查表》中的各项内容。各基层推荐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对申报人填入表中内容,尤其是工作业绩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省农委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政策性审查,对达不到申报、评审条件硬件要求的,视为政策性审查不合格,材料不送评审委员会评审。

申报人员可在2017年10月20日至30日通过贵州省农业信息网人事管理栏查询审查结果。

   (四)2017年度晋升农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需进行现场答辩。参加现场答辩申报人员可在贵州农业信息网人事管理栏查询答辩时间,确保及时、顺利参加答辩,无故不参加答辩者,取消其当年评审资格。

   (五)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1〕271号)要求,请各地各单位在评审材料送交前,将评审费统一电汇到省农业委员会(注明申报人数及交费项目),凭电汇单(单位在贵阳市的可凭银行进帐单)与评审材料一并交省农委人事处,经核实后统一开据发票。未交纳评审费用的视为放弃评审资格。

收款单位: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账户名: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开户行:农行贵阳市云岩支行

账号: 113001040001770

项目: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费

省直农业中级职称评审费

四、材料报送相关事宜

2017年度报送评审材料时间为9月4日—9月8日,以市(州)、直管县农业部门及省直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组织报送,同时报送《贵州省申报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并附excel电子文档,逾期不再受理。材料报送地点:省农委人事处613室(贵阳市延安中路62号)。

评审工作结束后,按管理权限办理评审通过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统一退回,逾期作销毁处理。

联系人:徐倩宫茜

电话(传真):0851—85283647


附件:1.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与格式1.申报材料目录与格式.docx

2.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评审表.doc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3.个人承诺书.doc

4.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4.单位承诺书.doc

5.2017年度农业系列申报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5.申报花名册.xls

6.2017年度XX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公示表6.公示表.xls

7.贵州省2017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政策性审查表7.审查表.docx

(以上材料在省农委门户网(www.qagri.gov.cn)下载)




                                                                 2017年7月13日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净菜原料生产示范基地及净菜加工示范企业遴选推介工作的通知》,经专家对各市(州)推荐上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比选,平坝区天龙镇(核心生产经营主体:贵州二官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等100家种植基地纳入净菜原料生产示范基地拟推介名单,贵州蔬菜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纳入净菜加工示范企业拟推介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9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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